蔡光昀、杨座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殡葬市场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殡葬服务价格进行管理和监督,遏制乱收费、高收费现象,确保殡葬服务的价格公平、合理的建议。
殡仪服务分为基本服务和选择性服务,基本服务包含遗体接运、冷藏、火化和骨灰寄存,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其他服务均为选择性服务,收费标准由服务单位自主定价并报县民政局备案、县发改局审批。县民政局始终高度关注各方面的反映,不断强化对殡仪服务的监督管理。一是会同发改部门认真把好选择性服务项目准入关,取消了一批价格虚高、不符合富源实际的服务项目;二是多方了解其他地方殡仪服务收费情况,参照全省范围最低收费标准指导服务单位合理确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三是指导制定、公开办事流程并督促落实;四是督促落实服务项目、销售用品明码标价,对服务过程进行日常监管。在遗体接运过程中,县民政局要求驾驶人员把服务清单提供给殡葬信息员,提前告知丧属殡仪基本服务、选择性服务事项及收费标准,做好殡仪服务宣传工作,重点告知所有选择性服务项目都不是必选项,向丧属提出节俭办事、理性选择的建议,杜绝出现诱导、捆绑消费等现象发生。
近年来,县民政局持续开展殡葬领域各类专项整治,不断强化监管。2024年4月以来,通过开展自检自查和专项督查,对殡仪服务项目价格过高、缺少低价位丧葬用品等问题,督促殡仪服务单位开展成本核算,对遗体整理、吊唁厅等项目已降价20%;对1800元的基本殡仪服务,从2024年6月17日起,已取消该包干收费项目,对“惠民服务项目”中殡葬服务项目收费和丧葬用品销售收费实行分离,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富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富源县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富发改收费〔2018〕13号)文件执行,选择性服务项目严格按公示承诺的标准执行,丧葬用品严格按明码标价销售,殡葬服务收费严格落实服务项目清单管理制度,按实际提供的服务项目和使用的丧葬用品清单进行收费,对未经备案和审批且未公示的服务项目一律禁止开展。
二、关于加强对殡葬服务质量的监管,建立完善的评估体系,对殡葬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的建议。
为有效提升和保障殡仪服务质量,一是县民政局建立“双回访”工作机制,每月定期随机抽取10%的丧属进行电话回访,了解殡仪服务情况,对反馈存在的问题督促经营单位及时整改,对有利于工作推进的建议积极采纳,形成工作制度;二是按照省、市建立殡葬服务评价体系工作要求,逐步建立完善殡葬服务评价体系;三是落实殡仪服务单位及公墓管理单位监督举报电话公示公开,对殡葬服务过程中工作人员存在的违规行为及时查处,接受群众监督;四是督促指导殡仪服务单位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人员工作职责,规范殡仪服务行为。另外,县民政局选派了2名工作人员专门在殡仪馆驻点,负责殡仪服务的日常监管、监督工作,及时纠正违反规定的服务行为,在服务上,要求殡仪馆严格按照殡葬服务行业“八不得,八提升”的内容规范经营行为,最大限度保障服务质量。
三、殡葬服务机构应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人性化的服务。
在保障基本殡仪服务的前提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一是指导殡仪服务单位定期开展职工业务培训,并建立考核机制,对职工业务能力开展季度、年度考核;二是积极参与省、市行业协会组织的培训、讲座,学习新的行业政策、技术、要求等,不断提升职工服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三是利用“双回访”工作机制,对群众提出的需求和反馈及时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四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殡仪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办理流程、手续,提高群众知晓度,并落实前台服务人员陪同服务和全程引导,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民政工作。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县民政局殡葬管理科科长晏燮,0874—4612843;
督办人及联系电话:县民政局副局长刘正华,0874—4625509。
富源县民政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