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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区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演练的通告(富政告〔2024〕12号)

  •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015158708/2024-08663
  • 2024-09-10 12:05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依法落实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制度,使广大市民熟悉和了解防空警报信号,增加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按照省、市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有关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县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演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20249月18日10:00—11:00。

二、试鸣范围:富源县城区。

三、试鸣步骤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鸣放3次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鸣放15次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届时,请广大市民和过往旅客在听到防空警报信号时,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秩序。

特此通告

富源县人民政府

20249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