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状武等16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升完善黄泥河镇交通路网建设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1号)、《云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云交规〔2019〕6号)等法律法规规定:“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局根据省道公路网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目前和镇政府共同商议,已对接省市交通主管部门推动省道穿集镇改道工程前期工作,结合集镇规划,更合理避让集镇。推动项目路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预留走廊带等工作。
下步交通局将加大向上级部门汇报力度,力争将该项目纳入“十四五”规划增补项目或“十五五”规划,待时机成熟后,依法推进,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承办人及电话:高志武
督办人:刘 磊
富源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