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兴华等5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村内道路建设,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富源县农村公路网通车里程达到4438.34公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工作。
一是安装护栏方面。富源县地处山区,通村公路弯急坡陡、临水临崖路段较多,行车安全隐患突出,是制约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2019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工作,消除农村公路隐患里程1076公里。同时,为进一步摸清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底数,县人民政府组织交通、交警及乡镇(街道)对全县农村公路安全隐患点开展了全面排查,今年共排查出隐患点1206处,目前正在逐步争取项目建设计划。针对您提出的点位我们将及时进行数据采集上报,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尽快解决该问题,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二是村级、村内道路建设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2号)、《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1号)、 《云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云交规〔2019〕6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设施,包括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计年报里程的农村公路。公路包括公路桥梁、隧道和渡口。县道是指除国道、省道以外的县际间公路以及连接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和主要商品生产、集散地的公路。乡道是指除县道及县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乡际间公路以及连接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建制村的公路。村道是指除乡道及乡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连接建制村与建制村、建制村与外部公路、建制村与自然村、自然村与自然村、自然村与外部的公路,但不包括村内街巷和农田间的机耕道。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乡道村道建设,应由当地乡镇政府组织实施解决。我局也积极按照规划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服务于农村公路建设。2021—2024年已争取农村公路建设计划270公里,涉及203个30户及以上自然村;争取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90公里,危桥除险加固5座。
下步工作中,县交通运输局将加大农村公路安防工程政策和资金争取力度,尽快消除农村公路安全隐患路段存量。同时,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坚持安防工程和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投入使用,杜绝出现新的隐患增量。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支持,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交通工作。
承办人及电话:刘锦辉
督办人:冯志儒
富源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