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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富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4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富市监复字〔2024〕9号)

  • 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015158708/2024-08662
  • 2024-07-30 11:54

刘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网络餐饮外卖餐饮食品安全源头监管的建议》已收悉,你的提案是对全县人民身体健康、餐饮食品安全的高度负责,非常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接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安排责任科室进行专题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共有富源县中安巨荣外卖递送服务中心(美团)、云南羲语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美丽富源)、外卖小镇,三家外卖平台,有入网食品类商家340余户。为规范富源县网络餐饮经营行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辖区内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及入网餐饮单位的监管。

一是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督促平台和入网商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7月12日组织了一次网络餐饮第三方交易平台的集中培训,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了网络餐饮第三方交易平台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二是组织集体约谈,明确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县订餐平台进行集体约谈,三方通过层层签订《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公开承诺书》,明确“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切实落实各方责任。并督促订餐平台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入网审查,统一入网基本标准,严把准入关。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必须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审查登记并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许可信息、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等义务,确保入网餐饮店信息真实可靠,线上线下信息一致。并对证照齐全的网络订餐线下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并落实日常巡查制度,确保符合“三净、四无”(厨房、环境、餐具干净;无过期食品、违法添加、回收食品、违规操作)的规范要求。督促入网餐饮单位规范经营,主动上传证照,加强食品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质量控制和操作过程管控,保障食品安全;要求订餐平台加强送餐过程管理,鼓励实施封签,保证餐食包装材料清洁安全,防控取餐送餐过程风险隐患。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持续规范经营行为。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盯平台及商家日常经营行为中暴露的问题,将制止餐饮浪费工作与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同频同步开展,对入网经营者开展全覆盖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平台及入网企业不按规定审查、坚决杜绝无证(许可过期)、超许可经营、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线下经营场所使用不合格原料、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采购、储存、加工、供餐过程不规范,加工制作场所脏乱差、严重浪费食品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检查平台3个,检查入网经营户260户次,发现问题15个,已全部整改完成。

四是创新监管模式,推动社会共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阳光厨房”建设评定标准,深化餐饮服务单位“阳光厨房”的管理意识,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明厨亮灶”,使消费者能够通过全省统一的网络视频“明厨亮灶”平台和“一部手机游云南”智慧监管平台,在手机上全面、清晰、实时地观看到餐饮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提高监管效能,实现远程监控,零距离、实时在线等监管。倒逼餐饮单位规范食品安全操作,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培训教育,提升食品安全意识。以规范食品加工操作和诚信经营为切入点,引导餐饮经营户系统学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督促餐饮经营户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诚信意识。

二是持续从严监管,确保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继续加强对第三方网络平台服务商和入网餐饮经营户的监管,督促入网经营户做到线上线下同标同质,从严查处违法经营行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承办人及电话:牛丽菊 0874-4612255

督办人:贺德春




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