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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富源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4号提案的答复(富综执复﹝2024﹞34号)

  • 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015158708/2024-08532
  • 2024-08-13 11:41

贺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宏业酒店旁商贸小区道路及两旁人行通道建设管理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基本情况

您在提案中所述“宏业酒店旁的通道经常被拉客的客车、私家车、路边货摊、人行道杂物堆积占用等,严重影响着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和安全”,您建议规范整治宏业酒店旁通道秩序。

二、提案办理情况

针对您所提的意见建议,我单位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全面部署,定期开展整治工作。一是召开专题整治会议。组织中安街道和各社区召开了宏业酒店周边通道整治专题会议,重点对宏业酒店旁通道被占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定期开展整治工作。二是开展城管进社区活动。安排人员对宏业酒店旁通道开展日常巡逻工作,对杂物堆积占用行为进行说服教育,并责令改正。三是优化交通设施。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联合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胜境街道办事处、中安街道办事处开展车辆乱停乱放查处工作,规范该区域客车、私家车辆秩序,增设非机动车停车位,预计可停放174辆非机动车,解决该区域非机动车车辆乱停乱放,造成宏业酒店周边交通堵塞问题。四是强化执法力度。交警部门对宏业酒店周边通道加强路面警力部署,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对严重影响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和安全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最大限度提高通行效率。

(二)完善便民服务设施,畅通公众监督举报渠道。一是设置便民服务点。在金城路宏业酒店旁设置临时便民服务点,经营时段为6点至22点。经营要求做到:必须在规定区域经营,不得越界;自行配备垃圾容器,做到“人在地净、摊收地清”;禁止拉线、搭棚等乱扯乱挂行为;不得使用喇叭或音响招揽顾客;不得损坏周边公共设施和绿化花草树木;必须服从统一管理,违者取消经营资格。二是畅通举报渠道。督促属地落实“民意清单”征询工作,广泛发布征求意见,充分征求、听取居民对于街巷改造的意见建议。对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做到“有投诉、有受理、有反馈”,依法调解、以理服人。

通过上述工作措施,宏业酒店旁通道基本畅通,通行压力得到了有效缓解,占道经营等城市乱象也得到了明显改观。

贺欣委员,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承办人及电话:孙乔兵 0874-4615279

人:杨富贵




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