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富源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32号提案的答复(富综执复﹝2024﹞14号)

  • 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015158708/2024-08532
  • 2024-08-13 10:06

宋超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强清溪河畔周边赶集日管理》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基本情况

您在提案中所述“星期天,清溪河畔片区主路(清溪路)由于商贩占道经营,部分车辆停放不规范,导致拥堵,群众意见大”,您建议加强管理整治。

二、提案办理情况

针对您所提的意见建议,我单位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专题研究,强化监管。我单位十分重视清溪河畔片区主路(清溪路)拥堵问题,积极协调中安街道、清溪社区召开了清溪河畔赶集日整治专题会议,重点对清溪河畔集市门口、小花园周边、桥面占道经营、乱摆乱卖、乱停乱放在内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专项研究。

(二)联合执法,专项治理。为确保清溪河畔赶集日环境整洁有序,我单位积极协调交警、中安街道、清溪社区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星期天对清溪河畔赶集日占道经营、乱摆乱卖、乱停乱放的现象进行了集中整治,依法查处违规违章行为。

(三)疏堵结合,成效明显。为规范市场秩序,加强监督管理,满足居民多元化需求,我单位结合城市管理实际,在清溪河畔集市内设置了临时便民服务点,经营时段为6:00至22:00。要求经营者服从统一管理,在规定区域经营,不得越界;自行配备垃圾容器,做到“人在地净、摊收地清”;禁止拉线、搭棚等乱扯乱挂行为;不得使用喇叭或音响招揽顾客;不得损坏周边公共设施和绿化花草树木。

宋超委员,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承办人及电话:孙乔兵 0874-4615279

人:杨富贵




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