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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富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67号建议的答复(富综执复﹝2024﹞9号)

  • 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015158708/2024-08532
  • 2024-08-13 09:24

刘冲、张春江、李桃燕、臧英代表:

你们提出《关于加强洗车行业管理》的建议,已交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基本情况

你们在建议中所述“一些洗车场门口车辆乱停乱放导致阻碍交通、过分冲洗造成水资源浪费、洗车污水乱流浸泡路面加剧了路面损坏”等问题,你们建议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强化监管力度、严查占道经营。

二、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你们所提的意见建议,我单位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履职尽责,开展全面排查。我单位组织人员对县城区洗车场全面摸排统计,对洗车场经营性质、经营面积;是否取得相关手续;场(点)设置及配套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设置清水池、截污沟、沉淀池等设施;是否造成污水外泄污染道路、河流;是否违规打井开采地下水或违规抽取河道水等情况进行排查统计。经排查,县城区共有洗车场39家(其中:中安街道27家,主要集中在清溪路、金龙街二小后门、320国道东堡路段、金牛小区等路段;胜境街道12家,主要集中在富法路沿线)。我单位定期组织辖区中队,加强对洗车店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说服教育,增强他们对占道经营、乱停乱放、污水乱排放影响市容市貌的认识,增强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加强联合执法,开展综合整治。我单位联合中安街道、市场监管、交通、环保、住建等部门不定期对胜境大道、东堡路段沿线、富源二小旁洗车场存在的占道经营、污水乱排影响市容等乱象开展集中整治。今年以来,共下发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20份,立行立改11起,取缔洗车场4家。通过专项整治,县城区洗车场占道经营、污染环境、经营秩序等得到明显改善。

(三)制定管理措施,加强行业监管。下步工作中,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大县城区洗车场管理力度,积极对接市级主管部门加快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市级预计年底颁布实施《曲靖市中心城区洗车场管理办法》,待市级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我单位将参照《曲靖市中心城区洗车场管理办法》,及时起草《富源县洗车场管理办法》按程序报审,待批准后组织实施,全面开展洗车场审批、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

刘冲、张春江、李桃燕、臧英代表,感谢你们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承办人及电话:陈开敏 0874-4615279

人:杨富贵




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