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如云代表:
您提出“关于确保垃圾处理厂运转及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经费保障的建议”,已交县财政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治理及生态保护,采取投入专项债券、专项补助、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等方式,全力支持农村污染防治、“两污”治理、自然生态保护等工作,推动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因富源属典型煤炭资源型经济县,税源以煤铝产业为主、电产业为辅,因煤炭市场低迷,单价持续走低,财政增收入极为困难。加之县级“三保”保障、乡村振兴、安全维稳等必要刚性支出滚雪球式叠加,“三保”需求占县级可用财力比重高于100%,财政收支矛盾极为突出。为进一步增强镇村财政支出保障,研究出台《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2024年财政收入高质量发展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富政办发〔2024〕7号),每年奖补给乡镇(街道),用于弥补专项经费不足等方面。今后,根据县级财力状况,逐步增强乡镇(街道)垃圾处理厂运转及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经费保障力度。
承办人及电话:段林菊,0874-4612280
督办人:蒋尚钻
富源县财政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