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局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三个发展定位”和全县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系列三年行动,坚持“抓党建、强队伍、优服务,严监管、保安全、促发展”工作思路,严格落实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县市场监管事业全面高质量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突出党建引领,打造担当有为队伍
一是局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要求,扎实推进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管理机制、破解工作难题,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位,按照党建“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党建工作与市场监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实施。二是局党组始终坚持党管干部,注重用实干实效评价人、人岗相适配置人,引导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把政治强、理念新、重实干、敢担当、作风正的干部用起来,努力建立一支素质高、能力强、敢担当的市场监管干部队伍。三是高度重视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利用学习强国、云南干部网络学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学院等平台及时跟进学、系统全面学、融会贯通学,持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
今年以来,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胜境市场监督管理所在局党组的全力支持下,集中攻坚,勇争先进,经过综合评定,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评为国家级五星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筑牢安全防线,严守“五大安全”底线
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法治导向、民生导向,守牢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消费维权安全底线。
(一)严格推动落实“310”工程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守住舌尖上的安全。一是抓好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组织工作力量对所涉及的20个业态开展全覆盖规范,共排查整治餐饮服务单位、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种养殖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学校食堂、食品超市、便利店等业态共7200余户主体,1414个迎检点位。二是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二是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全县已完成6142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层分级;确定包保干部574人,已完成上传责任清单172份,完成率100%;上传包保干部承诺书574份,完成率100%。截至目前,二、三、四季度督导率100%。三是加强食品安全监测抽检。重点聚焦风险程度较高、消费量较大、合格率较低以及群众关切的重点品种,合理安排抽检区域和抽检对象,规范开展抽检工作。今年以来,共完成国家、省、市、县各级各类抽检2717批次。四是持续抓好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不断加强食物中毒防控知识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媒体、农村广播、大喇叭等循环播放云南省野生菌防控宣传音频,印发宣传资料3.5万份,餐饮服务单位完成《野生菌中毒防控告知书》签订全覆盖,进村入户宣传1.7万余次,加强对富源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机制培训,提升信息报送效率和质量。五是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组织市场监管、卫健、教体等有关部门110余人开展富源县2023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了食品安全监管合力和应急处置能力,规范了全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二)强化药械安全监管。一是加强重大节日期间药械安全监督检查,确保节日药械安全。在“春节”“五一”“国庆”等节日期间,开展节日药械专项整治行动5次,出动执法人员79人次,检查药械经营户121家。二是紧盯疫苗、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突出问题,严查违法行为,严控风险隐患。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日常、专项检查40余次,召开药品安全会议2次,约谈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企业1次,开展药品监管培训1次,检查疫苗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化妆品经营企业共计175家次,查改问题40个,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三是积极联合公安部门开展药品日常联合巡查,深入推进“药剑”行动,共联合巡查药品零售企业12家、乡镇卫生院2家,农村集贸市场12次,共申请涉嫌销售假药案物品认定3起。四是强化执法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完成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抽检任务17批次,合格率100%。全年查办药械化案件58件,较去年增长87.5%,罚没款共计23.6万元。五是扎实完成“两品一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完成率102%;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224例,完成率103%;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75例,完成率123%。
(三)压实特种设备安全。一是加强日常监管。今年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82家、特种设备445台(不含压力管道、气瓶),其中锅炉11台,压力容器199台、电梯105部、厂内机动车67辆,起重机械63台,另检查压力管道7条,检查特种设备操作人员55人次,检查安全附件398件,共排查出安全隐患90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81份,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二是加强专项整治。开展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等工作,检查3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门店10家次,检查燃气具销售单位50余家,督促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并建立台账;80余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完成安全总监、安全员配备。三是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特种设备使用、维保、维修等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办理特种设备行政执法案件15件,行政处罚16.9万元。
(四)盯紧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一是组织辖区重点企业参加质量提升培训、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两个规定”宣贯培训、“质量月”系列活动培训,积极向企业宣传做好第五届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组织申报工作。二是开展成品油、城镇燃气及燃气灶具、“儿童用品安全”等专项检查,对5家工业产品许可证获证企业开展巡回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检查7家,积极配合省、市两级“双随机”监督抽查5家。三是完成各级各类监督抽检并做好后处置,对2022、2023年省级、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中不合格工业产品黄磷、烧结砖、化肥等3类产品进行后处置,依法对销售不合格产品进行立案查处,共罚款69117元,结案率100%。完成各级各类监督抽样66批次。四是开展计量民生专项检查。对辖区内粮食生产流通领域、超市、农贸市场、加油站、医疗机构、眼镜店、金银首饰品经营单位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领域开展计量监督检查300户次,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
(五)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12315投诉举报,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强化“诉转案”力度。共接到投诉举报780件(投诉668件,举报11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万余元。根据举报线索立案32件,举报立案率达到28.6%。
三、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抓好市场主体培育。优化服务举措,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全程电子化登记、网上名称自主申报,为市场准入提供宽松环境。2023年富源县市场主体净增长目标任务数为13461户(其中:企业:3355户、个体工商户10106户)。截至目前,富源县市场主体实有59323户,净增长15780户,占全年目标任务数的117.23%,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87.89户;实有企业13647户,净增长4989户,占目标任务数的148.70%,全县实有个体工商户44756户,净增长10812户,占目标任务数的106.99%。2023年市级下达“个转企”目标任务数504户。“个转企”目标任务完成585户,占目标任务数的116.07%。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企业信用监管,规范企业年报,2023年全县市场主体企业应报8472户,已报8084户,年报率95.43%;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报927户,已报873户,年报率94.17%。做好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的管理,共办理个体工商户补报年度报告并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3808户,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77户,构建放管结合、宽严相济、进退有序的市场监管部门信用监管格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模式,完成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76项,完成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33项,抽查检查对象1094户,抽查检查结果公示1094条。
四、加强监管执法,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始终把“五大安全”(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消费维权)放在突出位置,深入实施“五大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坚持“刚性执法”和“柔性服务”并举,做到保安全、保民生、保市场主体并重。对涉及“五大安全”的违法行为一律坚持“零容忍”,坚持“宣传声势不断、执法力度不减、禁售节奏不停、督查问效不松、监管盲区不留”,坚决严查重处,全力打赢打好“五大安全”攻坚战,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023年以来,共办结各类案件2513件,其中食品领域案件193件,医疗器械药品、化妆品领域违法案件58件,特种设备以及质量违法案件22件,计量器具违法案件5件,无证无照违法案件157件,虚假广告违法案件4件,价格违法案件2件,其他违法案件2076件,罚没款210余万元。发布餐饮红“黄绿榜”12期。
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