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及国家秘密以及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2.涉及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统计资料。
3.未经最后核定或未经上级统计部门核准的统计数据和资料不对外提供。
4.违反统计调查制度相关规定的不对外提供。
5.内部事务信息和过程性信息。
6.需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7.行政执法案卷等信息。
8.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
9.信访、投诉、举报事项或咨询类企业、个人信息。
10.移交期限届满的档案信息。
11.不存在的或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政府信息。
12.工作秘密。
13.重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