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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民政局对富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十八连山代表团)

  • 富源县民政局
  • 015158708/2023-08653
  • 2023-06-26 11:42

十八连山代表团彭莉敏等4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富源县下半县合理选址建设火化场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在下半县新建一个火化场的建议,我们积极向上级民政部门作了汇报,通过多方了解作了认真分析,上级民政部门不主张我县再新建殡仪馆,结合我县的实际,在下半县新建殡仪馆暂不具备条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殡仪馆的建设投资成本大、运营成本高;第二,项目选址难;第三,县殡仪馆的建设内容及现有功能,完全可以满足全县范围殡葬服务需求,目前没有必要再在县域范围新建殡仪馆。今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如具备在下半县新建殡仪馆的条件,我们会积极协调,努力促成此项目落成。

感谢各位代表提出的宝贵建议,对还没有办理完成的事项,我们会持续努力,确保办好取得实效;对暂不具备条件的,我们也会持续关注、积极争取;对因政策限制不具备条件的,望给予理解,同时也恳请帮助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希望你们今后一如既往关心和关注殡葬改革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办人:县民政局殡葬管理科科长晏燮

督办人:县民政局副局长刘正华




富源县民政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