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富源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印发2023年度衔接资金绩效评价从B到A工作方案的通知》(富巩固振兴组办发〔2023〕25号)及《关于做好2021年以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富巩固振兴组办发〔2023〕16号)精神,富源县教育体育局对2022-2023学年“雨露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雨露计划”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自评。现将绩效评价自评结果公示如下:
一、绩效评价自评结论
2022-2023学年“雨露计划”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3.5分,评价等级为“优”。经评价,本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总体组织规范,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总体良好,资金使用效果良好,圆满完成预期目标,2022-2023学年共计完成12个乡(镇、街道)1846户2117人次,合计补助资金953.4万元的补助工作,补助对象及标准符合相关政策文件要求,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缓解了家庭教育负担、改善辍学、失学情况。
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县教育体育局反映,监督举报电话:0874—4622908。
富源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