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加勇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富村县域副中心建设政策支持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们反映的关于加大富村县域副中心建设政策支持的建议的提案,根据《富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富政发〔2021〕72号文件精神,第二章“发展总体要求”第四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布局中提出:“要做实六片区,其中县域副中心城镇片区,要依托富村区位交通优势,重点发展魔芋精深加工业、商贸物流等产业,打造魔芋小镇和全国知名的魔芋交易中心,将富村集镇建设为富源副中心城镇。”第十二章“保障措施”明确:实现富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形成合力,切实把战略要求转化为战略行动、战略成果。进一步强调“强化要素保障”,在下步工作中县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要素保障部门将把项目带动作为推动规划实施的重要手段,围绕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等方面建立“十四五”规划项目储备库,对富村镇列入“十四五”总体规划的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在项目审批、立项上给予优先办理,并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在用地、用电、用水、用气等方面给予支持保障。建立预算管理和投资管理协调统一、相互促进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定资金的长效机制,对规划所列的重大项目,特别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基础设施、民生社会项目,优先组织推动实施,在制定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时,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制定重点项目建设计划,保持项目滚动发展。
感谢你们对发改工作的关心,望你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承办人:沈立友 电话:0874—4613522
督办人:金和开
富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