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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公安局对富源县人大第十八届二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

  • 富源县公安局
  • 015158708/2023-08653
  • 2023-08-04 15:33

李晓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富源县第一中学南门前道路车辆停放管理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富源县第一中学南门路段车辆乱停乱放的问题,交警大队在该路段拉起了警戒线、放置了锥桶、增划了禁停标线、增设了禁止停车的标识,进一步增强警示效果。

二、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管控,对驾驶员临时停车的,告知其将车辆停放在停车泊位内或劝其驶离,并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对无法联系到车主或不听劝阻的违停车辆第一次进行警告提醒,第二次直接进行处罚,对长期停放的僵尸车辆依法拖离。

三、发放宣传手册,让广大群众深刻认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和文明出行的必要性,主动摒弃交通陋习,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规范停车。

承办人及电话:王凤鸣,08744612248

人:刘文友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富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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