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以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富巩固振兴组办发〔2023〕16号)精神,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富财办〔2019〕49号)、《富源县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富财预〔2018〕63号)和《富源县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预算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富财绩〔2022〕18号)的要求,富源县教育体育局对2020-2021学年“雨露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雨露计划”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自评,并严格按照富源县财政局委托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雨露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现将绩效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一、委托单位名称:富源县财政局
二、评价机构名称: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评价起止时间: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
四、绩效评价结论:
2020-2021学年“雨露计划”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9.25分,评价等级为“良”。经评价,本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总体组织规范,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总体良好,资金使用效果良好,圆满完成预期目标,2021年共计完成12个乡(镇)、街道4552人次的补助工作,补助对象及标准符合相关政策文件要求,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缓解了家庭教育负担、改善辍学、失学情况。
五、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县教育体育局反映,监督举报电话:0874—4622908。
富源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