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服务事项 | 具体内容 | 服务对象 | 完成时限 |
一 | 服务群众 | - | - | - |
1 | 健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 2.规范统一职工和居民医保基本制度和待遇保障政策; 3.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100%参保缴费,住院费用报销率达80%左右)。 | 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 | 全年持续推动落实 |
二 | 服务基层 | - | - | - |
1 | 提升智能化经办服务水平 | 1.全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80%以上;定点医药机构支持医保电子凭证应用率达98%;2.全县日均结算量超过1000笔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医保移动支付;3.探索定点医疗机构“驻点”监管模式。 | 医保参保对象及协议医药机构 | 全年持续推动落实 |
三 | 服务企业 | - | - | - |
1 | 持续优化政务经办服务水平 | 1.制定“暖心”服务行为规范和“不能办”说明制度; 2.巩固县级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成果,乡镇(街道)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和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分别达80%以上; 3.调整优化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现医保服务事项线上可办率超过70%; 4.省域外参保人到富源统筹区内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达85%以上。 | 医保经办机构、医保参保对象及协议医药机构 | 全年持续推动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