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服务事项
|
具体内容
|
服务对象
|
完成时限
|
一
|
服务群众
|
-
|
-
|
-
|
1
|
到挂钩帮扶点开展工作
|
到后所镇小冲村委会和卡泥村委会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帮助群众理清发展思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
群众
|
长期坚持
|
2
|
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县相关任务落实
|
到胜境街道四屯社区山这边组开展环境卫生提升巩固工作,加强创建国家卫生县相关知识宣传。
|
群众
|
长期坚持
|
二
|
服务基层
|
-
|
-
|
-
|
1
|
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
|
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覆盖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县委巡察机构,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县监委派出监察室,县属学校、医院和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及县直各单位内设(含直属单位)纪检机构党员干部。
|
基层纪检监察干部
|
2023年5月底前
|
2
|
定期开展普纪宣讲
|
实施“普纪强基·正风固本”行动,定期开展普纪宣讲,推动党规党纪“六进”活动,督促各单位党委(党组)牵头负责,开展“普纪倡廉”微课堂。
|
基层党组织
|
长期坚持
|
3
|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
建立健全选育管用全过程、全链条监督体系,加大年轻干部培养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力度,构建专兼结合,新老接续、充满活力的干部体系。
|
基层纪检监察干部
|
长期坚持
|
三
|
服务企业
|
-
|
-
|
-
|
1
|
深化作风建设推动优化营商环境
|
在全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乡科级及以上干部、国有企业中层及以上干部,基层站所负责人中开展“亲商”“清商”承诺活动,书面签订“亲商”“清商”承诺书,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贯彻落实“亲商、富商、安商”政策,光明磊落同企业交往。
|
园区、“两新”组织及国有企业
|
长期坚持
|
2
|
深化巡察监督
|
巡察机构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巡察重要内容,对照监督重点,着力发现并解决在服务企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以及破坏营商环境违纪违法和其他影响、制约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推动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
|
园区、“两新”组织及国有企业
|
长期坚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