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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预算公开

  •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15158708/2023-08653
  • 2023-02-03 16:52

监督索引号53032508033300000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规章制度。

2.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及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政策制定、指导、监督职责。

3.承担监督管理建筑业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的政策制定、监督、指导职能。

4.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指导监督职能;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指导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

5.承担城市建设、管理、运营、维护职责。

6.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监督指导职责。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职责。

8.承担人民防空职责;承担富源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9.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5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加挂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法规监察科、行政审批科牌子)、城市建设管理科(加挂村镇建设管理科牌子)、房地产管理科(加挂住房保障办公室牌子)、建筑业管理科(加挂招标办、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建筑节能科牌子)、人防工程建设科(加挂人防指挥信息科牌子)。

本单位为富源县一级单位,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全县城镇化率预计达29.19%,同比提高3%;城镇建成区面积预计达50.9平方公里,同比增加0.2平方公里;县城建成区面积预计达14.34平方公里,同比增加0.02平方公里;县城绿地率预计达35%,同比提高1.32%;县城绿化覆盖率预计达40%,同比提高1.84%;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预计达97.6%,同比提高2%;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1.抓稳经济发展,“1+4”指标稳中向好

2022年,县住建局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4.47亿元,同比增长2.88%。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5.27亿元,同比增长27.1%。完成房地产投资5.43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15.32万平方米。房地产从业人员达377人。房地产从业人员工资总额达16868千元。

2.抓全城市建设,县城功能持续提升

2022年,我县共完成县城河道、街道排水沟、排水管、检查井等设施清淤3000余立方米。在建设路与中安街交叉处安装每小时600方的排洪泵站一座,解决南亚片区内涝问题,保障了县城汛期行洪安全。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985万方,污泥规范处置490吨。疫情防控应急隔离点项目一期347间、二期530间建成交付使用。完成巡特警大队和老看守所地面2个停车场建设。东门河综合治理工程基本完工投入使用。富源北站站前广场配套基础设施主体完工。启动胜境湖公园建设,完成出水洞杂草、杂木清表2.6万方及出水洞至浅水池进水管道安装;对清溪河综合治理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对华仁府、书香林苑、工业园区公租房等绿化项目进行方案审查备案及职工服务中心绿化验收。启动曲靖市园林单位(小区)创建工作。推进燃气工程建设,完成县城燃气干管安装3.3公里。

3.抓牢住房保障,房地产业良性发展

2022年,全县完成存量房网签470宗,面积达4.28万平方米。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424份,成交面积达5.48万平方米,成交金额达2.6亿元。配合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房屋交易和产权状况告知书1989份。完成抵押合同登记备案765宗。完成201户公共租赁住房新申报审核、分配入住工作,完成326户租赁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发放金额90.5万元。改造老旧小区33个2322户、棚户区28个4095户。富源县工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270套项目完成主体施工。格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保障性租赁住房72套项目开工建设,完成基础工程。后所煤矿保障房调整98套完成项目建设。

4.抓好村镇建设,村建工作推进有序

组织开展全县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共排查城镇经营性自建房录入归集平台4536栋,其中城镇3235栋,农村1301栋。挂牌房屋30栋,均已开展管控、鉴定及整改工作。配合完成省市各级转交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信访举报问题3件。指导各乡镇(街道)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06户和农房抗震改造671户。完成中安73户、古敢86户农房功能提升改造。完成后所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完成大河镇、后所镇、墨红镇集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建设。指导完成乡镇“两污”处理设施建设前期选址、勘测定界等工作。

5.抓实建筑安全,行业领域秩序稳定

全年新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登记14项,全部签署了项目负责人质量授权委托书和质量终身承诺书。全县受监建设项目累计45个,共计开展安全检查12次,查出一般安全隐患1000条,整改率100%;消防安全隐患5条,整改率100 %;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40份,基本整改完毕;重大隐患4个,全部整改完毕。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有关部门处理20个。开展《新安法》《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宣贯培训讲解10次,累计培训5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完成富源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通过国家、省、市质量检查。新增规上建筑企业3户,全县规上建筑企业达15户。加强人防工程管理,办理易地建设审批12件,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2件,完成项目竣工验收1个。“9.18”防空警示演练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

6.抓紧设施改造,确保供水保障安全有效

2022年,县城安全供水500余万立方米,实现销售收入400余万元,代收污水处理费207万元。完成投资约211万元的县城二水厂反应沉淀池玻璃篷房、次氯酸钠发生器和配水井建设,完成投资约700万元的县城三水厂厂区绿化、智慧水务数据中心和化验室业务用房建设。配合老旧小区改造户表400余户,投入60余万元维护各类管道约1500米,保障正常供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51人。在职实有6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379.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79.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5898.95万元,增长167.70%,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初专项债资金结转21000万元,比2022年初结转增加15289.3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379.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379.4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1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79.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5898.95万元,增长167.70%,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初专项债资金结转21000万元,比2022年初结转增加15289.36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379.4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37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9.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7.58万元,增长13.87%,主要原因:2023年增加预算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每月1500元,公务员绩效工资平均每月2000元,职工福利费;项目支出24250.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761.37万元,增长185.68%,主要原因:2023年初专项债资金结转21000万元,比2022年初结转增加15289.36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53.4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2017年增加工资部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5.3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5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死亡遗属生活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0.7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行政人员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1.2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1.6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9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1402万元,主要用于县城污水处理服务费。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25.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及机关运行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管理125.71万元,主要用于质量监督站和安全监督管理站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193.82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102.36万元,主要用于房管局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00.6万元;主要用于档案馆和人防办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52.97万元,主要用于招标办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846.5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公用设施(含人防设施)维护与改造、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1.0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其他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21000万元,主要用于富源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和福利支出100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1.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31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138.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奖金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25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9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33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92万元,项目支出3248.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3万元(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1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0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2.06万元(基本支出2.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3.6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342.9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42.9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1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0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3.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1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2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13.38万元(基本支出13.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46.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2万元)。

4.资本性支出

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2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1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79.4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9.59万元,增长16.17%,主要原因:2023年增加预算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每月1500元,公务员绩效工资平均每月2000元及职工福利费;2023年市政公共设施改造与维护方面的支出比2022年增加6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289.36万元,增长267.73%,主要原因:2023年初结转专项债资金比上年增加15289.36万元,为富源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项目款,因项目未达到支付条件,故2022年未形成支出结转至2023年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无与市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3年,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万元,较上年减少3.08万元,下降25.5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6万元,较上年减少3.08万元,下降35.48%,主要是国内公务接待,接待批次为120次,共计接待935人次。

减少原因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精神,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4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除了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作了评价,还对专项资金预算作了评价。具体评价内容:

本部门2022年预算项目4个,分别是污水处理服务费专项经费1402万元,绩效目标:完成县城污水处理服务,处理后进行达标排放,减少水污染;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经费188万元,绩效目标: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市政公用设施维护与改造专项经费1658.5万元,绩效目标:确保县城市政道路平整无坑塘;市政桥梁完好无损坏;排水管沟、暗渠及雨污检查井、泄洪口及排污口通畅无损坏;道路指示牌及井盖完好无破损;垃圾处理场封场及监测井通过环保验收,总之保证城市现象不受影响,达到国家卫生县城要求。以上项目均已编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预算表。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2.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3.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4.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6.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1.9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13万元,增长49.52%,增加原因:2023年预算增加了职工福利费及职工薪资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28946.16万元(净值116422.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300.09万元,固定资产1494.48万元、净值885.2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7199.97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0万元,公共基础设施原值22951.62、净值11037.5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是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164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5.36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曲政办函〔2020〕115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

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预算资金188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3年12月前完成全面隐患整治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xlsx

监督索引号53032508033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