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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竹园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

  • 富源县竹园镇
  • 015158708/2022-08115
  • 2022-10-31 23:04

富源县竹园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竹园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竹园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竹园镇党政群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关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富办字〔2011〕98号)。
富源县竹园镇人民政府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一年来,竹园镇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镇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高质量完成富源县“1+3+1+N”重点项目竹园现场观摩推进会筹办工作,综合评分43.83分,暂居全县第一。争取工作经费360万元、上级补助资金3.5亿元,有力支撑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3.83亿元,增长1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7.38亿元,增长12%;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9.73亿元,增长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1亿元,增长11.4%;2021年完成镇本级一般预算收入6195.31万元。各项指标位居全县前列,交出了一份好于预期的圆满答卷。

一是坚持优化结构,提质增速,产业发展取得新成效树立大抓产业的鲜明导向,做大产业规模,做强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条,优化产业布局,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农业产业稳步发展。种植粮食5.4万亩,实现产量1.9万吨;收购烟叶957吨,实现产值2921万元;种植魔芋1.1万亩,实现产值6600万元,畜禽养殖实现产值8.87亿元。在巩固烤烟、魔芋等传统产业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村(社区)资源禀赋和自然生态优势,大力培育新兴产业项目,实现一村带多村、多村连成片的产业发展格局,累计投入财政涉农整合资金2040万元,沪滇协作项目、团结阳光玫瑰种植、乐乌大棚车厘子种植、新街小红蒜种植等10余个农业产业项目落地见效。工业转型明显加快。突出优势优化存量,实现煤矿升级全提速,紧紧围绕“工业强镇”发展定位,充分发挥煤炭产业大镇既有优势,做好煤矿整治重组“后半篇”文章,投资5亿元建设“五化”矿井,推进煤炭产业优化升级,生产原煤40余万吨,洗精煤5.2万吨,实现煤炭开采及洗选产值7.76亿元,增长108%。转型发展拓展增量,实现百花齐放,积极引导关停煤矿转型发展,6家关停煤矿预计投入5.4亿元转型发展康养旅游、畜牧养殖、建材生产等产业;强化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高质量发展要素保障,禾木白龙山泉水厂等一批项目相继投产和建成,实现产业发展从“一煤独大”到“百花齐放”的良好转型。第三产业发展迅速。加快发展商贸流通、文旅康养、住宿餐饮、文化娱乐等服务业,海仙谷文旅项目稳步推进,第三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逐步提升。

二是坚持强化功能,提升品位,城镇建设展现新气象。高质量完成国土空间规划,持续强化集镇管理,强化集镇配套设施建设,启动“蜘蛛网”清理行动,集镇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以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为抓手,投资200余万元完成农贸市场改造升级,设置固定摊位84个、商铺27间、临时流动摊位100余个,实现划行规市,市场秩序更加规范;顺利完成总投资5533万元的营竹公路改造项目立项、设计、环评、水保、林勘等前期工作进入招投标阶段,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有效的解决制约竹园经济社会发展的交通瓶颈,进一步提升集镇承载能力。有序推进雪亮工程的实施,为下步启动实施智慧乡镇建设奠定坚实基础,有效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三是坚持精准帮扶,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迈出新步伐脱贫成果有效巩固,深入推进“一平台、三机制”,加强动态监测、分类帮扶,消除边缘易致贫风险户41户155人、脱贫不稳定风险户16户58人,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3亿元的一体化供水工程已完成前期工作,工程完工后可覆盖全镇10个村(社区)12510户53930人,投资380万元完成安全饮水维修养护和小尖山水库除险加固,全面提升安全饮水保障水平。全面做好公路小修养护,扎实推进“四好农村公路”各项工作。新建改造10千伏及以下线路9.5公里。率先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聚集培育农村优秀人才,提升产业组织化程度,全力推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

四是坚持系统修复,从严治理,生态环境得到新改善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投诉举报问题整改4件,省级联合执法检查问题整改15件,市级大排查问题整改27件,污染防治取得巨大成效。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入推进,整治“散乱污”企业,污染减排控制在目标任务以内,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和林长制,筑牢绿水青山生态屏障,投资170万元完成茂兰小河综合治理;投资380万元,实施石漠化治理;植树造林3000余亩,森林覆盖率达44.58%。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启动建设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2个,年处理煤矸石能力达70万吨;强化农村污水治理,投资80余万元,建设人工湿地3个,氧化塘4个。

五是坚持科学施策,沉着应对,疫情防控夺取新胜利。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筑牢把好交通、农村、流动人员三道防线,落实落细网格化管理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人员排查管控,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现已接种疫苗67823剂,并将继续做好接种工作,确保人民防疫墙更加坚实。

六是坚持健全机制,狠抓落实,社会和谐更加巩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456”工作机制,全年开展16次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治行动,共查出安全隐患7455条,完成整改7433条,整改率达99.7%,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工贸企业等领域安全生产全年实现“零死亡”“零事故”目标。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接访下访、信访包案、积案化解,推动扫黑除恶常态长效,累计办理各级转办件和群众来信来访150余件,化解突出问题50余个;强化命案防控措施,命案防控工作扎实有效,全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迈出平安竹园新步伐。

七是坚持普惠共享,为民谋福,民生保障达到新高度。持续加大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力度,争取2000余万元,支持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建设。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完成劳动力技能培训324人,劳务输出7569人、就地安置就业5711人,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收缴养老保险19864人、基本医疗保险40186人,工伤保险参保率达95%,全年发放低保金475.23万元、救助资金224.41万元、养老金1113万元,社会保障更加有力。推进健康竹园建设,家庭医生续签22296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54291份,健康管理率达100%,医疗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落实落细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双减”“五项管理”政策,教育教学质量持续向好;竹园中学、竹园小学、茂兰小学等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教育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全面推行殡葬改革,投入50余万元,扩建镇级公墓,竹园、松林、海章、乐乌、现鸡田等5个村(社区)公益性公墓建设有序推进,项目完工后累计建成6781个墓穴,可满足未来至少20年的需求。

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镇创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能力提升工程等10件民生实事办理情况,9件已争取项目支撑、有序推进,其中启动实施“万家灯火”这1件正在积极对接项目中,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大幅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竹园镇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竹园镇人民政府; 1个事业单位是:事业单位汇总。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竹园镇2021年末实有人员77人, 编制92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事业人员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 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竹园镇2021年度收入合计3773.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73.7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020年度收入合计4155.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55.4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021年收入比2020年收入减少381.73万元,下降9.19%,2021年拨款收入减少主要是基本支出拨款减少429.54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竹园镇2021年度支出合计3773.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3.15万元,占总支出的48.84%;项目支出1930.56万元,占总支出的51.16%。 2020年度支出合计416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2.69万元,占总支出的54.53%;项目支出1895.73元,占总支出的45.47%。

与上年对比减少394.71万元,下降9.4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34.83万元,增长1.84%,基本支出减少429.54万元,下降18.9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竹园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43.1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76%。与上年对比减少429.54万元,下降18.9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238.92万元,下降13.91%,其中绩效工资减少130.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25.21万元,住房公积金减少13.75万元,生活补助减少26.95万元;公用经费减少190.62万元,下降34.35%。其中办公费减少41.06万元,电费减少16.55万元,差旅费减少5.76万元,维修(护)费减少12.75万元,培训费减少5.38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3.91万元,劳务费减少14.94万元,委托业务费减少51.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6.7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竹园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30.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83万元,增长1.84%。具体是富财整合〔2021〕5号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产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340万元,富财农〔2021〕35号2021年第一批上海市帮扶富源县沪滇协作项目专项资金460万元,富财整合〔2021〕18号2021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产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350万元;富财整合〔2021〕15号统筹整合“雨露计划”项目补助专项资金35.40万元,富财农〔2021〕46号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专项资金13.40万元,富财农〔2021〕74号5至12月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专项资金26.80万元;富财整合〔2021〕9号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专项资金30万元;富财农〔2021〕2号竹园镇2021年村内道路硬化项目补助专项资金40万元;年初富财建〔2021〕1号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旱灾)补助专项资金30万元;富财预〔2021〕21号云南省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资金35万元;富财资环〔2021〕21号竹园镇2019年退耕还林工程种苗造林补助专项资金42万元;富财资环〔2021〕31号陡坡地生态治理专项补助资金45.50万元,年初富财资环〔2021〕1号陡坡地生态治理专项补助资金94.50万元;年初富财资环〔2021〕1号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14.056万元;年初富财资环〔2021〕1号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34.543万元,富财资环〔2021〕11号2021天然商品林停伐项目专项资金4.002万元;富财农〔2021〕21号竹园镇省级水利救灾专项资金23万元;富财农〔2020〕24号竹园水务所抗旱应急专项资金5.27万元;富财预〔2021〕63号新街村民小组党群活动中心建设经费专项资金5万元;富财预〔2021〕33号魔芋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经费补助专项资金10万元;年初富财资环〔2021〕1号水污染防治富源县茂兰小河河道综合治理专项资金100万元;年初富财资环〔2021〕1号小瓦窑等环境保护专项资金90万元;富财建〔2021〕25号2021年交通转移支付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补助专项资金28.15万元;富财预〔2021〕15号采煤沉陷区地质灾害治理经费20万元;年初富财预〔2021〕1号采煤沉陷区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50万元。

(三)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本年收入3773.71万元,较上年较少19.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73.71万元,占本年收入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69.77万元,减少9.2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54万元,增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40万元,增加100%.
2、本年共计发生支出3773.71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1843.1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8.85%,项目支出1930.5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1.15%。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172.1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1.06%;商品和服务支出497.3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3.1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8.0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4.79%;基本建设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1536.1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0.71%。

支出结构按支出经济分类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竹园镇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69.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0%。基本支出1843.1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8.89%,其中:人员经费1478.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24%,日常公用经费364.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76%;项目支出1926.6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1.1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14.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4%,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等。

2、公共安全支出(类)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公安执法办案支出等。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49.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主要用于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74.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8%,主要用于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等。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69.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5%,主要用于为人民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护服务等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261.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2%,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等。
7、城乡社区支出(类)90.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1%,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等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2053.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47%,主要用于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村级事务管理支出等。
9、交通运输支出(类)28.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5%,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养护等支出。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213.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7%,主要用于国土资源管理、保护,监测等方面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118.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90.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9%,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竹园镇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26万元,支出决算为64.88万元,完成预算的229.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52万元,完成预算的299.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36万元,完成预算的190.15%。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超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间短,资料不全,无法准确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时有调整变动。
竹园镇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3.27万元,下降26.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01万元,下降6.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26万元,下降38.22%。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竹园镇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5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4.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5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5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保障全镇工作产生的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3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3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9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5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镇各相关部门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竹园镇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8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3.23万元,下降49.64%。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下降主要原因由于县乡财政困难,只能保障人员经费和机构正常运转。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竹园镇资产总额37731.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74.87万元,固定资产1716.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35040.1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695.3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69万元,其他资产增34070.39万元(竹园镇公路资产)。处置房屋建筑物1500平方米,账面原值19.26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8项,账面原值1.5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7731.51

974.87

1716.53

1095.33

220.83

400.37

35040.1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竹园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富源县竹园镇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项目支出10个,涉及资金558.75万元,受益群众46500人。按照年初预算绩效要求,2021年竹园镇圆满完成年初绩效目标。

2022年竹园镇将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细化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效益。

(详见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会议费支出情况如下表:

竹园镇2021年会议费21.70万元,比2020年增加3.27万元,增长17.74%

2、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本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66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对比分析

3、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年末部门(单位)资产总额36767.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716.53万元。负债总额2017.50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富源县竹园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6日


附件:竹园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部门决算表)

竹园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