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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能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 富源县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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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0-31 21:33

监督索引号53032508034301000

富源县能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能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能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能源产业发展和能源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能源产业发展战略、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县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县能源产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制定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等行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组织拟订加快能源产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提出推进能源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3.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能源行业企业准入、建设项目核准、项目设计、竣工验收监管、危险源鉴定、产能确认的初审上报。

4.贯彻执行能源产业生产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组织能源产业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推进能源产业信息化工作;组织能源企业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5.负责电力行政管理、电力需求管理、运行监管协调和电力行政执法。

6.组织能源行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清洁生产、煤制燃料工作,承担燃料乙醇行业管理、产业发展工作,推进行业科技攻关和成果应用推广等工作。

7.负责能源产业统计、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和运行保障,参与研究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设,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8.负责以煤矿应急救援为主的能源行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按照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9.组织推进能源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拟订能源产业招商引资、兼并重组政策。

10.参与拟订与能源有关的资源配置、财税体制、生态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

11.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负责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乡镇(街道)能源安全生产工作,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能源产业各行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及监督管理工作。

12.完成市能源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按照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战略部署,抢抓《云南省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机遇,坚持“两型三化”(开放型、创新型和绿色化、信息化、高端化)产业发展方向,立足煤炭、火电、光伏等能源优势,持续打造绿色能源牌,着力做好煤炭产业整治重组;紧扣煤炭产高质量发展目标,深入落实“一矿一策”服务措施,加快证照办理,坚持以安全和环保为前提,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最大限度释放煤炭产能。认真落实能源企业投资项目代办、企业联络员、涉企检查等“三项制度”,采取“保姆式”服务方式,成功引进富源西和富源北2个风力发电项目,以及中安香花岭生态光伏电站项目、中核晶澳后所300MWP(兆瓦)农业光伏项目、富源县屋顶分布式发电项目落户富源,助力构建绿色高效能源体系。

2021年,全县地方煤矿连续92个月实现安全生产,处于历史最好水平。县域煤矿生产原煤1500万吨、同比2020年1083万吨增长38.5%,实现煤炭开采和洗选产值134亿元、同比2020年87.75亿元增长52.7%;发电84亿度、同比2020年79.1亿度增长6.2%,实现电力产值29.09亿元、同比2020年25.83亿元增长12.6%;完成煤炭固定资产投资60亿元、同比2020年32亿元增长87.5%。积极开展系统达标创评示范矿井创建,建成瓦斯治理示范矿4处、顶板治理示范矿1处、水害防治示范矿1处、防灭火示范矿2处、省级安全培训示范矿8处。同时,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全面开展堆煤货场、选煤厂专项整治,责令限期整改煤炭选洗企业71家、清理整顿堆煤货场206家,推进煤炭产业绿色高效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能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富源县能源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能源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8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45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623人,其中事业人员中201人驻矿督查员,由政府统招,属于在职不在编人员。

离退休人员5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49辆。超编车辆47辆,属于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车辆,事业单位车辆未核定公务用车编制数量。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能源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4466.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66.2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11,326.77万元对比增加3139.48万元,增长27.72%,增长的原因补发补缴以前年度人员经费及工资性费用,同时增加老旧小区改造及煤矿安全改造资金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能源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446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24.51万元,占总支出的55.47%;项目支出6441.74万元,占总支出的44.53%。与上年11,326.77万元对比增加3139.48万元,增长27.72%,增长的原因补发补缴以前年度人员经费及工资性费用,同时增加老旧小区改造及煤矿安全改造资金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能源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24.51万元。与上年9413.40万元对比减少1388.89万元,下降14.75%,下降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补发补缴了以前年度人员经费及工资性费用。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65.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58.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能源局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41.74万元。与上年1913.34万元对比增加了4528.40万元,增长236.68%,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新增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及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富财综〔2021〕7号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基建投资25.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棚户区改造工程款。

2.富财综〔2021〕5号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基建投资14.7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棚户区改造工程款。

3.富财建〔2021〕1号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基建投资185.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款。

4.富财建〔2021〕23号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基建投资5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款。

5.富财综〔2021〕5号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基建投资35.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款。

6.富财建〔2021〕32号煤炭安全改造中央投资4849.0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1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中央基建投资资金。

7.富财建〔2021〕1号煤炭安全改造中央投资1283.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0年度煤矿安全改造项目中央基建投资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能源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66.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1,326.77万元对比增加3139.48万元,增长27.72%,增长的原因补发补缴以前年度人员经费及工资性费用,同时增加老旧小区改造及煤矿安全改造资金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691.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0%。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死亡抚恤及遗属生活补助;

2.卫生健康(类)支出349.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2%。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3.节能环保(类)支出6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单位业务部门的公用经费支出;

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5448.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66%。其中:行政运行566.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部门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4882.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业务部门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784.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老旧小区改造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132.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39%。主要用于支付煤矿安全改造项目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及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款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能源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2.19万元,支出决算为82.23万元,完成预算的80.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相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04万元,完成预算的78.3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按相关政策逐年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加之财政财力不足,未按预算足额安排公用经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6.35万元,增长47.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0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10.19万元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6.66万元,增长58.7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因财政财力不足,未足额拨付公用经费,导致2020年的部分公务接待费支出在2021年支付列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19万元,占12.39%;公务接待费支出72.04万元,占87.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1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1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9辆。主要用于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2.0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2.0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5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16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属于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富源县能源局资产总额10514.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08.51万元,固定资产6516.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88.8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10.4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402.0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6044.23平方米,账面原值2914.08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56项,账面原值487.9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0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富源县能源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富源县能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026035118305

监督索引号53032508034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