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2016〕74号)等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受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曲靖卓地矿业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对富源县大河镇清水河采石场、富源县富村镇永兴采石场等7个矿山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评审,并已通过专家评审,现将结果予以公告。
附件:富源县2021年第一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结果公开一览表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