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村级工作人员健康体检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村级工作人员健康体检无相应的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级工作人员均为民主选举产生,乡镇人民政府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委会开展工作。从现有关于村级工作人员待遇政策文件来看,2019年中共富源县委员会 富源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村(社区)干部岗位补贴长效机制的通知》,仅对村干部岗位补贴、医疗保险、工伤保障、养老保险、离任补偿做出明确规定,村级工作人员健康体检至今省、市、县没有相应的政策依据。
二、解决村级工作人员健康体检所面临的实际问题
按照目前全县现有村(社区)“两委”成员1139名的人数规模,如果每人仅按1000元的体检标准,每年需要113.9万元。一方面,由村级工作人员自费体检,将面临所有村干部是否愿意全额承担的问题;另一方面,报请县财政承担部分或全部体检费用,就当下县级财力相当困难的情况下增加如此大规模队伍体检的支出,县级财政存在较大困难,也无相应的补助依据。
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你们继续关心基层民主自治工作,多反映农村实际,多提好的意见建议。
承办人: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科长杨慧琳,0874—4612064;
督办人:县民政局副局长赵富成
富源县民政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