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应对新冠感染疫情防控资金和
捐赠款物专项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富源县审计局对新冠感染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相关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感染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富源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富源县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了专项审计,延伸审计了富源县财政局、卫生健康局、红十字会、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37个政府机构和单位,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富源县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科学研判、周密部署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安排拨付疫情防控资金,多渠道筹集疫情防控物资,并对接受捐赠的资金和物资分配使用情况按要求进行公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社会捐赠资金使用不及时。
三、审计发现问题处理意见及建议
根据审计情况,富源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要求富源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疫情防控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快资金支付进度,跟踪物资采购情况,完善支付凭证,及时支付应付未付款项,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富源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疫情防控相关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同时,积极采纳了富源县审计局所提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