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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015158708/2024-08663
  • 2024-09-06 16:50

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简介

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是富源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政策、制度、标准的宣传实施,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准入培训、执法业务教育培训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工作。承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负责探索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全周期管理制度。负责收集、受理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信息,并进行审核立案、协调调度、派遣处置、跟踪督办、评价反馈、信息公开、量化考评等闭环管理,逐步形成“大数据+指挥调度+执法队伍”的智慧监管执法模式。

(四)行使省、市、县人民政府赋予的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按上级政府批准开展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

(五)负责拟订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涉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重大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和行业领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六)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141 号)、《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富办字〔2024〕12号)精神和《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及配套办法的相关规定,行使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城市管理方面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按省、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执行。

(七)负责指导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城镇管理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与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

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安街道、胜境街道关于县城区城市管理方面的职责边界划分,按照《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理顺富源县城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富办字〔2024〕8号)执行。

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设4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财务装备科、综合执法科、城市管理科

办公地址: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富法路(胜境广场旁)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0874-4615279

负责人:杨富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