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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 富源县民政局
  • 015158708/2024-08662
  • 2024-10-16 16:47

富源县民政局简介

富源县民政局是富源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制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有关政策、标准、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按照规定权限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

(五)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制度、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富源县行政区划图。

设下列股级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策法规、组织人事、机关党建、督查督办、政务协调、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离退休老干部工作;组织重要文件、文稿起草组织协调民政改革、发展重要问题调研。承担民政信息管理、信息公开、新闻宣传及发布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综治维稳和信访工作牵头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统筹协调机关信息化建设;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拟订全县民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基层民政工作负责民政行业标准和规范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拟订民政事业建设发展的政策、制度。

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财务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和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民政事业资金、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和基本建设经费的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订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组织协调民政经费投入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基建管理工作负责民政事业统计和机关职工的社会保障工作。

)社会救助科。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财政下达的和省、市、县财政安排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监督乡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落实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有关办法。

)区划地名科。研究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申报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中心城区街路巷及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

)社会事务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科)。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全县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有关工作负责协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许可负责与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协调前置审查事项负责权限内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分类评估和执法监督工作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承担县级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承担县级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拟任负责人人选审核等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五)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老龄工作

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提出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和老龄工作信息交流工作拟订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助老领域标准、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

办公地址: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金城北路43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0874-4612065

负责人:钱林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