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26 23:38 来源: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次数:16476
按照《富源县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富办发〔2018〕59号)要求。现将“有关部门没有履行好固体废物的排查监管责任”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反馈问题
曲靖市有关部门本应深刻吸取陆良铬渣事件和罗平锌电事件的教训,加快推进整改问题解决,但督察发现,有关部门在落实市政府部署的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处置与堆存状况排查专项行动中,没有充分履行好指导和督办作用。由于整个排查工作无具体技术方案,同时缺少指导和部门间协作,导致排查对象口径范围不统一、排查数量无科学测算依据、排查固废属性不明确、部门间数据互相矛盾问题突出,最终排查结果难以真实准确反映曲靖市固废产生与堆存现状。
(二)整改措施
一是结合曲靖市全面排查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处置堆存点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摸清县域内固体废物的堆存和处置情况,准确核实当前金属废渣堆存量和实际处理量;二是依据排查情况,按分类、分项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三是严格按规定及时全面公开治理相关信息。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2019年县城和集镇产生生活垃圾13.5万吨,处置13.5万吨。处理工艺采取卫生填埋,现场管理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县城垃圾填埋作业,达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要求。全县有医疗机构数215家,其中公立医院175家,监狱医院1家,民营医院7家,诊所32家,2019年产生医疗危险固废232.07吨,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转移处置232.07吨,转移处置率100%。2019年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煤矸石约150万吨,实际回收残膜981.046吨,煤矸石综合利用约190万吨(煤矸石砖厂制砖用量统计),煤矸石综合利用率为100%,农用残膜综合利用率为100%。
(二)按照《富源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富源县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富源县落实“2018清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富源县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富环污防〔2019〕3号)《富源县固体污染防治攻坚战》(富环污防〔2020〕2号)《富源县重金属防控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按分类、分项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切实有效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
(三)多途径提升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将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保障建设用地,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步伐,补足全县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缺口。
(四)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控源头产生量,优化产业结构,全面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推进富源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体系建设,2020年底前,初步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五)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和工业 “三废”综合利用,提高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废旧塑料等综合利用水平。鼓励本地企业或吸引投资建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开展煤矸石、尾矿、冶炼废渣、脱硫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资源再生利用示范工程建设。
(六)提高固体废物监管水平。结合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完善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加强固体废物监管队伍建设,强化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固体废物监管能力,提高危险废物鉴别和应急处置水平。
(七)加强宣传教育。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手段,宣传普及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有关知识,做好法律法规宣传解读,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采取鼓励群众举报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措施,逐步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为富源县的污染防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