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贫困乡脱贫摘帽“九条”标准
发布时间:2017-04-06 15:59 来源: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zfb 浏览次数:49346
一、贫困发生率: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
二、贫困村退出:所辖贫困村全部退出。
三、道路硬化:县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到行政村、行政村到自然村(组)通硬化道路。
四、通电:有35KV变电站一座,行政村通10千伏以上的动力电,电网改造全覆盖。
五、通广播电视: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99%。
六、通宽带网络:网络宽带覆盖。
七、饮水保障:通自来水或饮水安全有保障。
八、卫生院建设:有达标合格的卫生院。
九、适龄儿童有学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率和辍学率在国家规定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