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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司法局实施“五步”法助推社区矫正工作

发布时间:2017-07-05 10:07  来源:富源县人民政府  作者:fyzfw  浏览次数:9170

富源县司法局立足实际、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实施消除压力、分类管理、帮困解难、灵活把握、回报社会“五步”工作法,创造性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消除压力。为了使矫正对象能尽快适应矫正环境,从感情上接受社区矫正,县司法局率社区矫正科、各司法所深入基层宣传社区矫正的相关制度,处处为矫正对象着想,以充满人性化的关怀和温暖感动矫正对象,消除他们的心理压力。
 
二是分类管理。县司法局认真分析矫正对象的犯罪原因、生活经历、家庭情况等,按照犯罪类型、心理特点、年龄特征和生活状况,制定出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确定管理重点,实行个案矫正、一人一案一档,并实时根据矫正对象的变化修订完善矫正方案。
 
三是帮困解难。在社区矫正对象群体中,很多人在生活、就业方面都遇到困难,县司法局在帮助社区矫正人员归正的同时,还关心、帮助解决矫正对象生活上的困难,以解除矫正对象的后顾之忧,使矫正对象安心接受矫正。
 
四是灵活把握。县司法局对矫正对象实施日常管理的同时,也灵活掌握管理方法因人施教,矫正对象每个月书面汇报一次,每星期一次电话报到,既保证了矫正对象纳入管理范围,又不影响其正常工作。
 
五是回报社会。县司法局注重挖掘矫正对象的潜力,努力给他们创造机会,鼓励那些爱心善举,这样既可以提高矫正质量,体现矫正对象自我价值,增强社会责任感,认真改造回归社会,又可以激励其他矫正对象的改造积极性。
 
截至目前,县司法局共监管矫正对象737人,期满解除矫正对象26人,开展社区矫正宣传46场次,社区集中教育200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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