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2 15:25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 作者: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 浏览次数:431
按照《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富办字〔2024〕43号)要求,现将69—5“争先创优精神不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反馈问题
编号:69-5 争先创优精神不强。
督察报告指出: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积极性不高,工作滞后,截至督察,仅有2023年2月师宗县、马龙区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曲靖市至今既无国家级的示范区也无实践创新基地。
(二)整改措施
1.编制《富源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 —2035年)》并印发实施。
2.2024年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申报工作,力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富办字〔2024〕43号)要求,一一对应自查,现已整改完成。
(一)编制《富源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5年)》并印发实施。
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遴选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23〕22号)等要求,富源县组织编制了《富源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5年)》并于2023年12月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查,同时富源县人民政府印发实施了该规划。
(二)2024年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申报工作,力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自启动富源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及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以来,先后与第三方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完成规划编制审查并印发实施、基础资料收集整理、申报材料编制等相关工作。截至2024年6月底,按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要求,参考2023年度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遴选文件,我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申报材料已经编制完成,待省生态环境厅遴选文件印发后,按照要求组织申报。
三、验收情况及结论
经逐一对照整改措施自查自验,该反馈问题材料齐全,需整改事项整改到位,达到验收要求。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