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8 15:25 来源:富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作者:富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浏览次数:606
按照《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富办字〔2024〕43号)要求,现对反馈问题“部分项目转型升级推进缓慢(69—16—2)”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反馈问题
编号:69—16—2
督察报告指出:2019—2021年期间,规划建设8个焦化转型升级项目至今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焦化企业对转型升级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处于观望、“躺平”状态。
(二)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云南省焦化行业产能置换工作方案》,严把新建项目审批关,严格落实产能置换要求。
2.加大焦化企业转型升级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焦化企业转型升级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富办字〔2024〕43号)要求,富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一一对应自查自验,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对应整改措施的详细整改情况如下:
富源县仅有云南富源德鑫集团有限公司1家焦化企业,主要装置RNJL4350D型捣固焦炉,产能为90万吨/年,位于富源县产业园区“一园五片区”升官坪片区。按照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焦化行业转型升级产能置换工作的提醒函》要求,富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于2023年11月29日印发并向云南富源德鑫集团有限公司送达了《关于焦化行业转型升级产能置换工作的提醒函》,提醒该公司围绕《云南省焦化行业产能置换工作方案》要求,把握时间节点,借鉴类似企业好的做法,加快制定产能置换方案,按程序报送审批。
云南富源德鑫集团有限公司收到提醒函后,计划在原址进行转型升级,但因该片区未进入云南省第二批化工园区设立(确认)名单,按照《云南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八条“未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不得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故云南富源德鑫集团转型升级项目产能置换存在较大困难。
下一步,严格按照《云南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依托获批的《云南富源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年)》,积极开展富源化工园区申报认定工作,推动富源化工园区尽快获批。
富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