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5 15:59 来源:富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富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次数:682
按照《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富办发〔2024〕43 号)要求,现对反馈问题“69-17-1运用新发展理念指导实践不够,推动区域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力度还不够”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反馈问题
编号:69-17-1
督察报告指出:曲靖市钢铁、焦化、化工等行业对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仍呈刚性增长;列入违规“两高”清单的29个项目至今未完成整改。其中,2021年3月开工建设的盛凯焦化有限责任公司100万吨焦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2022年9月开工建设曲靖黑金能源有限公司100万吨焦化转型升级项目至今未取得节能审查批复文件。
(二)整改措施
(1)2024年8月底前,完成富源县能源消费构成情况核实工作。
(2)实施《完善“两高”项目管理工作机制》,按季度建立“十四五”期间存量、在建、拟建“两高”项目清单台账。
(3)按照《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工作促进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23〕767号)要求,对切实需要在富源县落户的“两高”项目做好节能审查工作指导服务工作,按照程序转报市级、省级申请节能审查。
二、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富办字〔2024〕43号)要求,富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一一对应自查自验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对应整改措施的详细整改情况如下:
(1)富源县2023年能源消费构成情况:富源县2023年能用消费总量296.63万吨标准煤,其中农、林、牧、渔业4.96万吨标准煤,占能耗总量的1.7%;工业241.75万吨标准煤,占能耗总量的81.5%;建筑业2.91万吨标准煤,占能耗总量的1.0%;服务业27.77万吨标准煤,占能耗总量的9.4%;居民生活19.24万吨标准煤,占能耗总量的6.5%。
(2)根据市级《关于完善“两高”项目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曲发改资环〔2024〕29号)文件要求,已按季度将“十四五”期间存量、在建、拟建“两高”项目清单上报市发改委。
(3)截至目前,无“两高”项目落户富源县。
三、验收情况及结论
经逐一对照整改措施自查自验,该反馈交办问题材料齐全需整改事项整改到位,达到验收要求。
特此报告。
富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