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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能源局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21 15:52  来源:富源县能源局  作者:富源县能源局  浏览次数:466

按照《关于做好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定期调度及验收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编号D53030020230808011D53030020230810004的投诉举报件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交办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反馈交办问题

1.富源县老厂镇到十八连山镇宜树得村洗煤厂(远商贸有限公司)手续不齐全,乱占耕地和生态林;该公司粉尘排放、噪音大,煤矸石乱堆乱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大,遇到检查就关闭停产。2.富源县老厂镇政府办公楼右侧对面山上,杨幸福家(幸福大酒店老板)夜晚偷偷倾倒煤矸石,用煤矸石推平公益林,无人管理。3.富源县老厂镇人民政府建有煤矸石集中堆放点,地址位于老厂镇水源保护区上方,下雨时会慢慢渗透到水源保护区。该煤矸石集中堆放点占用很多耕地和林地。

(二)整改措施

一是对富源县致远商贸有限公司违法倾倒煤矸石、违法占用商品林问题依法依规查处,督促完善商品林地使用手续。二是督促富源县致远商贸有限公司编制实施煤矸石临时堆存点恢复治理方案,完成所占耕地复耕,落实煤矸石堆存污染“三防”措施,确保煤矸石规范处置;在方案实施前采取削坡减载、防尘网覆盖等临时措施防止煤矸石流失污染环境。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防止问题反弹。三是加强对杨某用煤矸石修补畜禽养殖场道路、未占用耕地和林地情况对周边群众进行实际情况说明解释,消除群众误解影响。四是老厂镇村镇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实施可行性已开展并报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通过,已取得立项审批,已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消除群众误解影响。

二、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关于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编号D53030020230808011D53030020230810004问题整改要求,一一对应自查自验反馈问题现已整改完成。对应整改措施的详细整改情况如下:

(一)富源县致远商贸有限公司违法倾倒煤矸石由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依法依规查处;违法占用商品林问题已由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依法依规查处;商品林地使用手续已完善。

(二)对煤矸石堆放处建设挡墙(长41m,宽80cm,高1.8m),挡墙下角处建污水沉砂池(可容体积为:8立方)及排水设施(巷管:直径30cm,全长144m

(三)杨某用煤矸石修补畜禽养殖场道路问题已对群众开展宣传说明。

(四)富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1年8月23日以《富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老厂镇村镇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富发改地区〔2021〕12号),老厂镇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已办理占用的林地手续。

 

 

                                     富源县能源局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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