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0 15:14 来源:富源县能源局 作者:富源县能源局 浏览次数:515
按照《全省生态环境系统2024年“生态文明”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现将“第二批编号D3YN202405100041的群众举报件”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交办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反馈交办问题
曲靖市富源县营上镇海丹村委会河边村的块泽河大桥附近、河边小学200米处有一未挂牌洗煤厂,运煤车辆进出厂区未覆盖,堆煤场露天堆放,造成严重扬尘污染;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块泽河,造成水体污染;该厂4月29日至今日间不生产,夜间仍处于生产状态。
(二)整改措施
1.督促管理人员将煤产品80吨清运至云海洗煤厂大棚内。
2.安排专人负责监管、巡查,杜绝煤产品无序堆放问题再次发生。
3.督促营上镇加大监管和巡查力度,定期检查该场地周边河流、土地情况,坚决防范污染问题。督促该场地管理人员加强管理,避免夜间车辆进出造成噪音扰民。
二、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关于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投诉举报D3YN202405100041号问题的整改方案》要求,一一对应自查自验,反馈问题现已整改完成。对应整改措施的详细整改情况如下:
(一)该场地管理人员已于5月12日将80吨煤产品清运至云海洗煤厂大棚内。
(二)富源县能源局法规科已安排专人负责监管、巡查,杜绝煤产品无序堆放问题再次发生。
(三)营上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及营上镇能源所已按照巡查计划加大监管巡查力度,对周边河流、土地情况进行了检查。该场地管理人员已于5月12日加强了场地管理,夜间停车行为已经避免,大门已上锁,禁止车辆进出。
富源县能源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