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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批)

发布时间:2024-06-10 18:44  来源:富源县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作者:富源县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浏览次数:811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批)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问题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X035YN2024280030曲靖市富源县后所镇杨家坟村熟地小组双发矿业有限公司石料场开采加工过程产生大量粉尘 ,影响周边村民生活;大面积毁林,破坏生态环境;混凝土搅拌站长期污染土地。曲靖市富源县大气,水1.经查,该公司有石粉砂约450立方米、公分石约900立方米在大棚外露天堆放,运输廊道未密闭,厂外运输道路为熟地村进出的必经道路 ,露天堆存和交通运输扬尘对村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
2.2021年11月,该公司在后所镇杨家坟村委会熟地村双树丫采石毁坏商品林林地5.595亩,2021年12月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立案查处(富林罚决字〔2021〕第36号)。2022年5月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云林许准〔2022〕674号),批复同意使用林地49.28亩。现场检查,该企业使用林地35.45亩,均在批复使用范围。
3.混凝土搅拌站为杨某某、何某某2人在该公司东南方约350米处建设的,经查,无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环保审批等手续,无原料大棚等环保设施,露天堆放石粉砂约9立方米、公分石约7立方米,扬尘、面源污水对土地存在一定影响。
基本属实1.生产过程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2.严防毁林问题反弹。
3.拆除搅拌站所有设备,清运堆存物料。
1.2024年5月29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对该公司露天堆存行为立案查处。
2.2024年6月5日前将石粉砂清运至物料大棚内,公分石加盖防尘网,加强监管,杜绝物料露天堆放。
3.督促该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前对皮带运输廊道进行密闭,在厂门口安装雾炮机1台、车辆自动感应冲洗装置1套,加强洒水降尘频次,建立清扫保洁制度,减少扬尘污染。
4.督促该公司运输车辆严格落实篷布覆盖 ,及时清扫洒落物料,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5.该公司毁林问题已立案查处,补办了林地手续,下步加强日常监督,严防违法违规破坏林地行为。
6.2024年5月30日,已拆除搅拌站所有设施,2024年6月5日前将露天堆存的石粉砂、公分石清运至该公司物料大棚内。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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