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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批)

发布时间:2024-05-23 12:10  来源:富源县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作者:富源县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浏览次数:805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批)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问题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D3YN202405110064曲靖市富源县大河镇长坪村委会斜对面的商盛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期间噪声扰民,伴有扬尘污染,且公司排放污水污染周围土地。曲靖市富源县水 1.该企业厂区边界东、南、西、北的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排放限值。2.该企业停车区域地面未硬化,运输车辆出入厂区时冲洗不彻底 ,厂区及周边清扫保洁不到位,有物料洒落,存在运输扬尘污染。基本属实1.科学安排生产时间,避免夜间生产,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影响。2.要求企业建设自动感应冲洗装置,建立日常清洁制度,减少扬尘污染。1.已要求该企业加强管理,科学安排生产时间,避免夜间生产,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督促大河镇加强巡查检查,坚决杜绝噪声扰民现象。2.督促该企业加强管理,在2024年5月17日前对停车区域地面进行硬化。3.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安装车辆轮胎自动感应冲洗装置 ,安排专人负责监督管理进出车辆冲洗工作。4.督促该企业制定完善清扫保洁制度 ,切实防控车辆运输扬尘污染。5.加强巡查检查,坚决杜绝问题反弹或出现其他污染问题 。6.督促企业加强管理,及时清掏收集沟、收集池,有效收集产生废水,避免废水外溢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河镇加强巡查检查,坚决杜绝出现其他污染问题。阶段性办结
2D3YN202405110027曲靖市富源县老厂镇老厂社区居民委员会路家朝子村内3家堆煤货场,原料露天堆放,晴天扬尘较大,雨天淋溶水流入附近农田,夜间10点至次日8点生产时噪音扰民。曲靖市富源县大气1.3家堆煤货场露天堆放原煤,未采取防尘措施,存在扬尘污染。2.易某某堆煤货场、刘某某堆煤货场煤产品露天堆放 ,厂区地面未全部硬化,未建设面源污水收集系统,场界有雨天淋溶水流入耕地的痕迹 ;富源宸铭商贸有限公司建有大棚约 2100平方米,生产废水收集池0.2立方米,面源污水收集池240立方米,但有煤产品露天堆存、面源污水收集系统不完善,面源污水无法全部收集,现场检查发现大棚洗煤设备处有大面积生产废水淤积,污水有流入附近耕地的痕迹。3.易某某堆煤货场、刘某某堆煤货场存在夜间装卸 、运输情况,富源宸铭商贸有限公司选煤生产线存在夜间洗选 、装卸、运输情况,均存在噪声扰民问题。属实清除露天堆煤行为,依法关闭无证堆煤货场,拆除未批先建设备,强化污水和噪音管理,消除环境影响。1.2024年5月16日,易某某堆煤货场、刘某某堆煤货场、富源宸铭商贸有限公司已对露天堆存煤产品进行清理,依法依规关闭易某某、刘某某堆煤货场。2.责令富源宸铭商贸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煤炭洗选生产行为 ,依法拆除跳汰选煤设备,在5月31日前修复完善面源污水收集设施 ,切实解决污水外流问题。3.富源县老厂镇安排专人负责巡查盯守 ,杜绝堆煤货场夜间拆除、清运、生产、运输、装卸造成噪声污染等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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