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25 17:03 来源: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26663
县人民政府:
按照《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煤焦化行业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富办发〔2020〕47 号)要求,现对“村镇规划建设控制不严”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反馈问题
村镇规划建设控制不严。反馈意见指出:1989 年和 2012 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国家卫生部)分别颁布了《焦化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和《炼焦业卫生防护距离》两项国家标准。按照要求,曲靖市焦化企业执行1000米和800米不等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环评及批复均要求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允许规划建设居民区和住户,要对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区和住户进行搬迁。在项目建设初期,多数焦化企业周边的居民区(点)基本上都可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但地方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工业园区管理部门未严格按照企业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对规划用地和居民区(村镇)建设进行有效控制,放任部分居民在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居住建房。云南曲靖德鑫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距富源县中安街道升官坪山那边村仅550米。村镇规划控制不严,导致周边群众意见大,企业生产受影响。
(二)整改措施
1.严格按照《炼焦业卫生防护距离》对焦化企业周边住户全面进行排查,查清焦化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的住户。
2.严格执行园区规划、集镇规划、村庄规划等,村庄规划符合上位规划要求,村民农房建设依法依规进行申报,严禁不按规划建设企业或村庄,杜绝私建乱建等现象。
3.按照《曲靖市焦化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炼焦业卫生防护距离》要求,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焦化企业转型升级前期工作。
4.对不涉及转型升级改造的企业,督促企业按照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完成卫生防护距离内村民搬迁,并完成环保竣工验收。
5.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维护好污染治理设施,提高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减少污染排放,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整改完成情况
经排查,富源县涉及的企业是云南曲靖德鑫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属转型升级企业。
一是中安街道盘清焦化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的住户,与村民进行宣传、商议、沟通,与各部门形成合力,严控在卫生防护距离内选址建房。
二是完成《云南富源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年)》审查意见及中安街道东堡社区升官坪自然村村庄建设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严格执行园区规划、集镇规划、村庄规划等,对山那边村优先进行自然村村庄整治规划编制,确定村庄用地范围,规范村民建房行为;同时联合县城市综合管理局、中安街道办事处对违法用地和建房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控制增量,按法定程序严格审批。
三是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焦化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19〕95号)的有关要求,云南曲靖德鑫煤业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吨焦化转型升级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于2020年6月29日至7月6日进行了公示;于2020年6月29日进行了公告(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告第9号),纳入焦化转型升级企业。
四是完成焦炉烟气脱硫脱硝环保减排设施、煤棚焦棚封闭设施、污水收集处理系统、二合一地面除尘站设施,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二合一地面除尘站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污水回用池在线监测系统等污染防治设施及管理系统,完成对焦炉侧地面除尘站和机侧炉头烟治理系统进行改造,减少无组织排放。
五是完成对污染治理设施加强管理和维护。现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在线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正常,根据在线系统传输数据、自行监测结果、监督性监测结果表明各项污染物达到执行标准要求。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