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24 11:55 来源:富源县交通运输局 作者:富源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22211
富源县人民政府:
按照《富源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富办发〔2021〕46号)要求,现将D2YN202104110013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反映问题
受理编号:D2YN202104110013。投诉人反映:曲靖市富源县富村镇鲁纳村委会为修建乡村道路砍伐姑姆自然村灌木林和农户树木,道路建设时村民房屋出现开裂现象。
(二)整改措施
1、对修路时砍伐的零星树木进行补植。
2、加强对姑姆村周边地质情况的监测,加大对3户房屋巡查频次。
二、调查核实情况
修建道路时未砍伐灌木林,但砍伐了姑姆村部分农户路边的零星林木。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云南省农村危房鉴定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等规定,对该村路边仅有的3 户房屋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为B 级,修路未对该3 户房屋造成影响。
三、整改情况
按照《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D2YN202104110013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一一对应整改,现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采取补种措施,在征得群众同意后确定了补植树种和栽植位置。于4 月16 日,在宜林路段栽植了胸径3 公分、高2.5 米的紫薇树68棵,马尾杉13 棵。鲁纳村委会加大政策宣传,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对补植树木加强日常管护及加大对3户房屋的巡查频次。
富源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