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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D2YN202104270005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

发布时间:2021-12-23 16:12  来源: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700

按照《富源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富办发〔2021〕46号)要求,D2YN202104270005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已完成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举报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举报问题:1.曲靖市富源县黄泥河镇黄泥河社区的老街油菜籽加工作坊燃煤黑烟扰民,影响黄泥河中小学学生身体健康;2.黄泥河坪地铁路货场进出通道扬尘污染严重。

(二)整改措施:1.督促3家菜籽油加工小作坊拆除燃煤灶(2021年4月29日前完成)。提前介入3家菜籽油加工小作坊加热方式改进工作,建议改进生产加工工艺,使用新能源加热方式进行加工。2.加强日常监管巡查,确保企业在未经复产验收前停稳停实;督促企业加强厂区范围内的清洁卫生管理,规范设置垃圾收集箱。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黄泥河镇老街上共有3家油菜籽加工坊,最远一家距学校400米,最近一家距学校100米,均使用煤作为加热介质,加工时有烟气排放,对周边居民和学生有一定影响.

(二)现场核查时,铁路货场处于停产状态,场地内无产品堆存,但进出道路因保洁不到位,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存在如下生态环境问题:油菜籽加工作坊使用煤加热,有烟气排放,造成大气污染;黄泥河坪地铁路货场进出道路保洁不到位,造成扬尘污染。

三、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富源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富办发〔2021〕46号)要求,逐条对应自查,现已整改完成。一是3家经营户已拆除燃煤灶改用新能源加热工艺。二是已督促铁路货场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加强进出通道的日常保洁管护;已安装冲洗装置,对运煤车辆覆盖篷布,防止扬尘污染环境。已开展了满意度调查,发出满意度调查表30份,收回30份,满意率100%。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督促3家小作坊加工环境卫生管理,并将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坊小作坊按《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进一步的加强管理,对从业人员加强培训,提升小作坊的生产管理水平。二是继续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履行好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善场地内“三防”设施、进出场地运煤车辆冲洗装置,要求进出运煤车辆覆盖篷布,防止扬尘污染问题。






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2日

富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富源县纪委县监委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