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22 11:21 来源:富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作者:富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浏览次数:10335
富源县人民政府:
按照《富源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富办发〔2021〕46号)要求,现将D2YN202104240041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举报问题:浩天砖厂(位于曲靖市富源县胜境街道迤山口社区田家村背后山)无证经营,且在占地50亩的坡地上堆放建筑渣土原料,压坏大量杉树,易导致泥石流。
(二)整改措施:1.由县自然资源局对浩天砖厂堆填土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制定边坡地质灾害治理方案,并按照方案有序开展治理工作。3.由县自然资源局指导督促砖厂加强对边坡的监测。
二、调查核实情况
1.浩天砖厂为富源县中安街道浩天煤矸石砖厂,该砖厂有项目备案证(富发改工交备案〔2012〕9号)、营业执照(证照号码:915303255920463941)和环评手续(富环许准〔2012〕18号、富环发〔2017〕280号)。2.砖厂堆渣区域压占坡地34.4亩(其中耕地0.04亩、未利用地28.36亩、工矿建设用地约6亩)。3.土方堆填过程中压覆杉树约30棵。4.土方堆填形成高边坡,边坡中上部存在拉张裂缝,渣体存在滑坡风险。
三、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富源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富办发〔2021〕46号)要求,一一对应自查,现已整改完成。
完成情况:1.县自然资源局对浩天砖厂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罚款172008元,立案编号(富自然资执法立[2021]116号),已履行;2.浩天砖厂已经委托第三方制定边坡地质灾害治理方案,按照方案已完成治理工作;3.由县自然资源局指导督促砖厂加强对边坡的监测。
富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