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30 09:56 来源: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43561
病媒生物防制(除“四害”)是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重要工作内容。根据《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国家卫生县城标准指导手册 (八)病媒生物防治》、《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的通知》(富办发〔2020〕54号)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的工作方针,按照专业防制和群众防制相结合、常年防制与集中防制相结合、环境综合防制与化学药物防制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抓好我县城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为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营造一个清洁卫生的生活环境,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的要求。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的要求,以环境治理为重点,科学使用药物,防治结合,定期、统一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通过综合防制, 鼠、蚊、蝇、蟑螂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三、组织保障
成立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彩雄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李永态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刘保稳 县教育体育党工委委员
柳彪林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廖 松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子飞 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
杨礼娟 中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波 胜境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春梅 县爱卫办副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主要是领导、统筹组织、协调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开展,工作方案的制定审核。
四、工作任务
(一)完善组织体系,确保措施逐级落实到位。建立一个完善的病媒生物防治工作体系网络,逐级明确措施和任务,使除“四害”各项措施能够层层落实。
(二)深入开展技术培训,提高科学防制水平。采取分级负责,分类培训的办法。
1、由县创卫办、县创卫病媒生物防治专业执行组、疾控中心负责组织培训中安街道、胜境街道、县直成员单位、行业主(监)管部门的技术指导组及相关技术人员。
2、由中安街道、胜境街道组织培训本辖区企事业单位、各社区的病媒生物防制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
3、由县直成员单位、行业主(监)管部门培训管辖行业及所属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
(三)开展孳生地调查治理。对“四害”孳生地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其种类、数量、分布及季节变化,并进行工作场所、环境卫生治理,需按规定安装防鼠板、防蝇等设施。
(四)做好病媒生物消杀工作。
1、灭鼠:要针对具体的环境,对老鼠集中出没的地方投放药物,争取使灭鼠饵覆盖率和毒饵到位率达到98%以上。
2、灭蚊、灭蝇、灭蟑螂:要重点进行蚊、蝇、蟑螂的药物喷杀,特别对蚊、蝇、蟑螂的孳生地进行铲除杀灭。要定时喷杀,集中消杀,做好记录。
(五)加强科普知识宣传。病媒生物防治是一项群众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将除“四害”纳入健康教育内容,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四害”的危害和除“四害”的重要意义,推动除“四害”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
五、工作标准
(一)灭鼠标准
1、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
3、防鼠设施齐全,符合技术标准。
(二)灭蚊标准
1、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蚴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2、任选城区内5个不同类型水体,用500ml收集勺采集水样,蚊蚴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 只。
(三)灭蝇标准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 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四)灭蟑螂标准
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 只。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六、责任与分工
(一)卫生健康局
1.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病媒生物防治综合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病媒生物综合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和基层网络,完善工作制度;制定病媒生物防制年度工作方案、技术方案以及阶段性工作计划和总结。
2.负责组织开展病媒生物现状调查,主要是鼠、蚊、蝇、蟑螂密度调查和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掌握本县病媒生物孳生地地理分布、面积及类型(垃圾点、公厕、绿化场所、农贸市场、轮胎堆放地、建筑工地等);组织开展春秋两季的病媒生物集中消杀工作。组织抽调相关人员,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完善病媒生物防制本底资料,认真做好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后的巩固措施。
3.负责督促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做好病媒生物综合防治工作;疾控中心负责病媒生物防治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做好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工作;卫生执法大队负责指导督促城区经营性公共场所和二次供水单位完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和日常消杀工作。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抓好建筑工地、废品收购站、物业管理型居民小区、城区主次干道污水雨水管网、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公园、广场及公共绿化带、公厕等场所的病媒生物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和督促落实鼠、蚊、蝇、蟑螂孳生场所的治理和定期药物消杀工作。
(三)农业农村局
负责抓好农村的农田灭鼠工作,对农田灭鼠工作要全面安排部署,制订工作方案,培训消杀骨干,抓好任务落实,采取城乡联合统一行动,集中消杀,不留空档,做到县不漏乡(镇),乡(镇)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户,确保消杀效果;负责落实屠宰场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工作。
(四)水务局
负责对城区内河流、湖泊、沟渠等进行专项调查,了解和掌握鼠、蚊、蝇、蟑螂孳生分布情况,对“四害”孳生场所及栖息地进行治理,定期组织消杀工作。
(五)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饭店、餐饮店、副食店、食品加工等场所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督促指导定期开展“四害”消杀,增设必需的防灭鼠设施(挡鼠板、鼠夹、鼠笼、粘鼠板等)和防蚊蝇设施(纱窗、纱帘、摊位防蝇防尘罩、灭蝇灯)。
(六)财政局
负责病媒生物综合管理工作开展的经费预算及拨付。
(七)教育局
负责抓好学校的病媒生物综合管理工作,重点是学校内学生食堂、宿舍、厕所和垃圾收集点。
(八)工信局
负责抓好农贸市场病媒生物综合管理工作。
(九)交通运输局
1.负责抓好汽车客运站、火车站、高铁站及城区公路沿线两侧病媒生物综合管理工作。铁路沿线2公里内及站内所有场所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必须采用大范围环境治理和多频次药物消杀,才能收到理想效果。
2.监督各修理厂做好废旧轮胎等容易积水容器的清理工作,避免蚊蝇的孳生,并定期开展“四害”消杀工作。
(十)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抓好粮仓、粮库、粮油公司、粮油加工、销售点的病媒生物综合管理工作,确保除“四害”达标。
(十一)文化和旅游局
负责督促抓好文化娱乐场所和旅游景区(景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十二)城市综合管理局
负责督促落实城区主次干道、休闲广场、公园景点、公共绿地、垃圾中转站(箱)、垃圾填埋场、垃圾处理场、垃圾清运车、垃圾箱体、公厕等场所的环境治理和定期药物消杀工作。
(十三)中安街道、胜境街道
负责抓好辖区内城区、城郊结合部各居民区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及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垃圾中转站(箱)、垃圾填埋场等场所的病媒生物综合管理工作。
(十四)县直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病媒生物综合管理组织机构,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辖区内病媒生物综合管理工作。落实消杀经费,抓好日常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对病媒生物综合管理的方案、总结、图片等工作痕迹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2.组织开展环境整治,清理卫生死角,治理“四害”孳生栖息场所。坚持防制结合,配备防鼠、防蚊、蝇、蟑螂设施,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与措施。
3.定期投放药物,集中消杀鼠、蚊、蝇、蟑螂,确保管辖区内鼠、蚊、蝇、蟑螂密度不超标。
4.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使用的药物、器械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禁止使用违禁药品。并且在使用药物、器械时必须做好安全警示防范工作。
七、实施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2020年10月30日前
1、查阅、收集国家相关文件、办法、标准。
2、组织专业组学习国家、省相关文件、标准。
3、成立各级病媒生物防制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立病媒生物防制网络体系。
4、根据《富源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对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制定本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监测技术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
5、整理富源县中心城区对“四害”孳生地调查情况,掌握其种类、数量、分布及季节变化。
(二)培训调查阶段:2020年12月31日前
1、人员技术培训
(1)由县创卫办、县创卫病媒生物防治专业执行组、疾控中心、负责组织培训中安街道、胜境街道、县直成员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组及相关技术人员。
(2)由中安街道、胜境街道组织培训本辖区各社区的病媒生物防制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
(3)由县直成员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培训管辖行业及所在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
2、开展孳生地调查治理
组织各级进行工作场所、环境卫生治理,必要时需按规定安装防鼠板、防蝇和防鼠等设施。
(三)制定2021年工作计划:继续开展春秋两季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工作,解决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工作的有关问题。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社区、各单位要健全病媒生物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辖区内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领导、协调。各级领导要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使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入发动,广泛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病媒生物危害的认识和参加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自觉性,县爱卫办、各级各部门、各街道、社区、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设立宣传点、宣传标语、橱窗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四害”的危害,掌握正确的病媒生物防治方法,真正做到人人动手,消灭“四害”。
(三)落实经费,保证投入。县财政按《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安排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经费,确保防制工作正常开展。
(四)密切配合,加强管理。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求高,难度大,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工作的检查、监督力度,及时反馈信息,形成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上下统一,信息通畅,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
加强督查,确保落实。领导小组将结合每个时期、每个阶段的工作,加强对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督促检查,督查结果将同时列入各责任单位创卫工作绩效考核评分,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对问题较多的单位和部门将给予通报批评。防制“四害”工作不力,影响全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在省、国家爱卫会考核中因“四害”防制出现问题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要求限期整改,务必确保我县 2021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