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04 10:53 来源: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次数:20531
按照《富源县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煤焦化行业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富办发〔2020〕47号)要求,现将“已批在建(未建)焦化企业环境敏感点发生较大变化”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描述
(一)反馈问题
曲靖市5户已批在建企业的环评批复均为2012年以前取得,开工建设至今近十年仍未建成投产,目前,部分企业周边环境敏感点情况和当时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的情况存在较大变化,卫生防护距离内存在多个居民区(点)。
(二)整改措施
一是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炼焦业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进行建设。二是排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点,对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实施搬迁,避免投产后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三是强化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二、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富源县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煤焦化行业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富办发〔2020〕47号)要求,一一对应整改,现已完成整改。
经核实,富源县不存在已批在建(未建)焦化企业。今后将加强环评影响评价审批管理,强化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同时督促企业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炼焦业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建设,做好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点排查,对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实施搬迁,避免投产后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富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