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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快参加,富源县城北片区地名征集开始啦!

发布时间:2017-07-05 00:11  来源: 中共富源县委宣传部  作者: 中共富源县委宣传部  浏览次数:10967


  富源县城北片区部分道路、广场、公园命名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地名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富源县委县政府拟对县城北片区14条城市道路及2个公园、1个广场名向社会公众进行征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集命名范围

  (一)拟征集路名的道路位置(详见附图道路编号):

  中山北路:城市主干路,南起玉顺街,北止四屯运煤公路,全长5100米,路幅宽36米(保留现有名称)。

  文化北路:城市主干路,南起玉顺街,北止铁路2208线,全长3325米,路幅宽40米(保留现有名称)。

  兴民路:城市次干路,南起玉顺街,北止本图上的7#路,全长1700米,路幅宽24米(保留现有名称)。

  1号路:城市次干路,东起胜境大道,西止中山北路,全长1320米,路幅宽24米。

  2号路:城市支路, 东起胜境大道,北止本图上的6#路,全长1310米,路幅宽24米。

  3号路:城市次干路, 东起本图上的2号路,北止本图上的6号路,全长900米,路幅宽24米。

  4号路:城市次干路,东起文化北路,西止中山北路,全长280米,路幅宽24米。

  5号路:城市支路,东起胜境大道,北止本图上的2号路,全长270米,路幅宽16米。

  6号路:城市次干路,东起胜境大道,西止中山北路,全长1460,路幅宽24米。

  7号路:城市主干路,东起东绕城线,西止中山北路,全长1460,路幅宽24米。

  8号路:城市次干路,东起文化北路,西止中山北路,全长390米,路幅宽24米。

  9号路:城市次干路,东起胜境大道,西止中山北路,全长920米,路幅宽24米。

  10号路:城市次干路,南起本图上的9#路,北止本图上的13#路,全长1050米,路幅宽24米。

  11号路:城市次干路,东起胜境大道,西止中山北路,全长950米,路幅宽24米。

  12号路:城市主干路,东起胜境大道,西止中山北路,全长1160米,路幅宽30.5米。

  13号路:城市主干路,东起胜境大道,西止本图上的10#路,全长710米,路幅宽24米。

  14号路:城市支路,东起胜境大道,西止后所煤矿,全长1200米,路幅宽16米。

  (二)拟征集名称的公园(位置详见附图)

  公园1(鸣凤公园):利用北片区以北鸣凤山退耕还林工程项目,规划建设的公园(现有名称为:鸣凤森林公园),规划占地约200亩,主要功能为休闲、娱乐、体育健身等,园内以绿化和休闲空地(石材小板铺设)为主,加以历史文化名人主题园及部分雕塑、小品等(保留现有名称)。

  公园2(外山口公园):位于县城外山口社区、县公安局以北、金田源公司以南、东门河以西片区,占地面积108亩。主要功能为休闲娱乐,园内以绿化、水体为主,加以部分雕塑、体育健身器材等。

  (三)拟征集名称的广场(位置详见附图)

  广场位于沪昆高铁富源北站前,总占地面积为75亩,广场主要以景观、商业、交通聚散功能为主,通过前后两个广场与景观建筑的组合,缓解现状地形中的较大高差,前广场结合河道公园建设主要突出城市休闲功能,后广场为富源文化展示广场。整个区域突出“胜境关文化”,展示富源文化形象。广场建筑风格统一为古代风格,中部主体建筑为关隘形象,广场内建筑均设置为商业,以满足未来广场活动人群需求。

  二、命名的原则及要求

  1、所征集路名必须符合地名命名相关规定。

  2、地名用字要规范,避免生僻字,汉字字形及音符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3、拟命名作品应标注汉语拼音。

  4、地名命名要好找易记,积极向上,内涵丰富,有文化底蕴,并注重社会稳定,尊重本地历史,顺应习俗风情,体现富源特色和时代风貌。

  5、在投稿稿件中要说明命名的理由及涵义。

  6、不能和富源县城现有的街名、路名、公园名及广场名重复。(园林路,文化北路,中山北路,金城路,金城北路,金龙路,鸣凤路,胜境大道,文化路,兴民路,营盘路,中山北路,中山路,太和街,玉顺街,中安街,东河路,清溪路,胜境街,龙海路,烟草巷,火巷路,建设路,兴隆路,惠通街,玉泉东巷,玉泉西巷,金牛路)

  7、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用国家领导人名字作地名,不以外国人名和地名命名我国地名。

  三、参与办法

  1、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地名事业的人士均可参与,不分男女老幼,不受地域限制。

  2、名称拟定后,以书面、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报富源县规划局办公室。地址:富源县城胜境大道胜境广场旁,电话:0874-4615118,邮箱591973539@qq.com

  3、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161030日。

  四、评选办法

  由中共富源县委宣传部牵头,县规划局、住建局、民政局、教育局、文广局、史志办、档案局和胜境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组成评选专家组,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人士参加,将本次征集的所有符合要求的地名作品进行评比选择,将拟选结果报县人民政府地名办公室审核,审定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使用。

  五、活动说明

  1、请应征者注明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详细写明几号路拟命名称、公园拟命名称、广场拟命名称。

  2、应征作品收集后均不予退回,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3、征集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富源县人民政府所有。

  4、凡涉及剽窃、抄袭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人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与征集单位无关。

  5、本次征集活动最终以富源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名称进行命名和对应征者进行奖励。

  6、经评选,符合本次活动要求的应征作品被采用后将给予1000/条奖励。

  7、应征命名须为原创,内容相同的命名则按照投稿时间先后为准,仅奖励第一时间投稿人(以参选稿件报送日期、信封邮戳和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

  8、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富源县委宣传部,由富源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富源县委宣传部

  201696

(转载:新华网富源分频道  来源:富源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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