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15 16:55 来源:富源县行政审批局 作者:富源县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31715
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邹美芬口腔诊所提出的设置申请。经资料审核,现将拟批准设置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申请人 |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 |
类别 |
拟设置医疗机构经营性质 |
拟设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 |
拟设置医疗机构投资总额 (万元) |
拟设置 牙科诊椅数 |
拟设置医疗机构执业地点 |
1 |
邹美芬 |
富源中安邹美芬口腔诊所 |
普通 诊所 |
营利性 |
口腔科 |
60 |
2 |
富源县中安街城中城5幢10号商铺 |
本公示期为10日,起止日期为:自2020年10月15日---2020年10月2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富源县行政审批局联系,联系电话:0874--4618622。
富源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