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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水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9-23 09:20  来源:富源县水务局  作者:富源县水务局  浏览次数:13306

监督索引号53032509033201000

 

富源县水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务方面的政策和法规;研究全县水务发展战略,拟定全县水务行政管理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全县水务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及水资源、防洪排涝、供水、节水、水土保持、污水处理及回用、雨洪利用、海水利用等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3.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制定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征收工作;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4.负责全县供水行业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组织供水企业实施行业的标准和规范;

  5.负责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管理;组织拟订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6.负责全县水务工程和水务设施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施工图设计;组织实施国家水务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务工程的规范;组织水利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7.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负责全县河道、水库、湖泊、堤防、河口滩涂、滞洪区、行洪区、蓄洪区及其它水务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

  8.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协调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9.负责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调解水事纠纷。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河长制工作深入开展。一是机制建设更健全。全县已累计出台河长制配套制度13项,为河长制工作有力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二是河长履职更充分。全县各级河长累计开展巡河1.2万余人次,累计发现和整改河流问题380余个;三是基础保障更坚实。完成了市、县河长划界和全县37个“一河(库)一策”方案的编制工作,建立了187个“一河(库)一档”,全县县、乡、村三级河长均安装使用河长巡河手机APP,完成了11个河湖水质远程视频监控点的安装和18个河库水质监测断面的水质检测,启动了黄泥河等3条干流及4个中型水库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四)河湖管护更深入。继续组织开展河长清河行动、联合执法行动和“清四乱”专项行动。

2.水源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全面完成岔河中型水库、牛耳箐、迤启、小老厂3件小(一)型水库和桂花小(二)型水库工程建设任务;新开工建设阿汪小(一)型水库,力争年底完成导流洞贯通、进场及场内施工道路建设和大坝等主体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完成海田隧洞抢险工程建设和洞上水库抗旱配套二期工程建设,完成管道安装900米;开工建设小黄泥河古木河段综合治理工程、白马小河山洪沟综合治理工程和县城供水尾段工程;全面完成4件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任务;组织完成了清水、西流水等15件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审计工作;做好大跌水水库复工建设工作。

3.水资源管理得到强化。办理15个取用水户取水许可延续,将基本信息录入取水许可台账系统,对批准的37个取用水户下达年度用水计划。组织编制完成《富源县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牵头对 367余件采矿权延期或转型升级提出会审意见;参加7个拟建设项目的选址审查,提出选址意见。

4.水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督促已复产的38家煤矿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完成行政许可卷宗评查资料、行政执法机关人员和执法情况清理报送,依法征收水资源费80余万元。

5.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显著。启动2018、2019年度岩溶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督促生产建设项目单位报批水土保持方案10件,自主验收备案20件,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意见64件,违法违规项目现场复核15件,天地一体化扰动图斑复核548个;完成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200万元,向生产建设项目发限期整改通知26件;组织成员单位完成2019年度水土保持工作年度考核任务。

6.水务体系改革不断完善。石坝、响水河、洞上3座中型水库已安装并通过水库巡查APP系统每日上报水库水情和巡查轨迹。全县所有水库的基础数据信息已上报录入巡查系统,完成注册登记行业内主管水库86件。全县累计完成1152件小型水利工程的改革任务。

7.防汛抗旱圆满完成。完成年初制定的库塘蓄水7300万立方米的目标,对59座小(一)型及以下水库、79座重点塘坝、13条重点河流及10座水电站,落实了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岗位责任人“三个责任人”的防汛责任机制。

8.扶贫工作扎实有效。2019年实施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265件、分2批实施,工程计划总投资4870.3万元,巩固提升安全饮水人口23.6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71万人),2019年底能够完成260件,其余5件规模较大的,能够完成主体工程;共选派了8名驻村工作队员驻村参与脱贫攻坚工作,84名挂包干部深入持续开展遍访、回访和结对帮扶工作,完成了十八连山镇天宝、细冲2个村的结对帮扶工作,累计投入资金83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水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水务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9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2人(自2017年1月1日起改由县人社局统发退休费,本单位仅发放2017增加部分提高退休生活补贴,未填报基本数字)。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正在进行中,未定编业务用车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水务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5454.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42.48万元,占总收入的99.7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68万元,占总收入的0.21%。

与上年对比减少3085.39万元,下降36.13%。主要原因是:因为县级财政困难,只能尽力保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转,导致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均比2018年大幅缩减。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水务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5642.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442.48万元,占总支出的96.46%)。其中:基本支出2237.30万元,占总支出的39.65%;项目支出3404.79万元,占总支出的60.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对比减少2930.25万元,下降34.18%,主要原因是:因为县级财政困难,只能尽力保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转,导致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均比2018年大幅缩减。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水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37.3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0.20万元,下降18.27%,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只能尽力保人员工资和机构运转,很多日常公用经费没钱支付,没有形成本年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18.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818.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水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开展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04.79万元。与上年的5834.84万元对比减少2430.05万元,下降41.65%,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困难,只能尽力保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转,导致项目支出比2018年大幅缩减。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项目支出518.8万元,节能环保项目支出1066万元,城乡社区项目支出1523万元,农林水项目支出296.99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项目支出518.8万元:均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8.80万元,具体是富财农〔2019〕10号茶花水库征地费518.80万元。

2.节能环保项目支出1066万元:其中风沙荒漠治理支出(款)200万元,均为其它风沙荒漠治理支出(项)200万元,具体是富财农〔2019〕18号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工程中央基建投资资金200万元; 其它节能环保支出(款)866万元,均为其它节能环保支出(项)866万元,具体是富财农〔2019〕1号洞上水库主干渠修复工程资金866万元。

3.城乡社区项目支出1523万元:均为其它城乡社区支出(款、项)1523万元,具体是富财农〔2019〕66号中央抗旱规划水源工程资金支出1523万元。

4.农林水项目支出296.99万元:其中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32万元,水利工程建设(项)174万元,防汛(项)60万元,农村人畜饮水(项)30.9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水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42.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6%。与上年对比减少3129.86万元,下降36.51%。主要原因是因为县级财政困难,只能尽力保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转,导致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均比2018年大幅缩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18.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3%。主要用于履行提升一般公共服务部门职能职责专项业务支出。

均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8.80万元,具体是富财农〔2019〕10号茶花水库征地费518.8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5.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2%。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提高部分退休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死亡抚恤补助方面的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108.61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7.28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项)59.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5.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6.03万元。

(2)抚恤(款)66.59万元,其中死亡抚恤(项)54.27万元,伤残抚恤(项)12.32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82.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均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82.35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项))4.1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44.2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9.22万元、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4.7万元。

4. 节能环保支出(类)10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9%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在实施石漠化治理项目方面的支出。

(1)风沙荒漠治理支出(款)200万元,均为其它风沙荒漠治理支出(项)200万元,具体是富财农〔2019〕18号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工程中央基建投资资金200万元。

(2) 其它节能环保支出(款)866万元,均为其它节能环保支出(项)866万元,具体是富财农〔2019〕1号洞上水库主干渠修复工程资金866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类)2013.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实施中央抗旱水源规划工程方面的支出。

均为其它城乡社区支出(款、项)2013.79万元,具体是富财农〔2019〕66号中央抗旱规划水源工程资金支出2013.79万元。

6.林水支出(类)1567.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81%主要用于保障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人员经费和机构正常运转支出和完成专项工作任务支出。

均为水利支出(款)1567.9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项)122.7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7.45万元,机关服务(项)1106.29万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32万元,水利工程建设(项)174万元,防汛(项)60万元,农村人畜饮水(项)30.99万元,其它水利支出(项)4.5万元。

7. 住房保障支出(类)18.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和退休人员购房补贴方面的支出。

均为住房改革支出(款)18.40万元,具体是住房公积金(项)18.4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水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6.1万元,支出决算为23.04万元,完成预算的49.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39万元,完成预算的43.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65万元,完成预算的69.5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县级财政困难,只能尽力保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转,“三公”经费未能按照年初预算执行,导致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9.57万元,增长563.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4.64万元,增长19.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93万元,增长181.2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上年大幅增加的原因是因为上年因经费不足,公务接待费及公车运行维护费未及时结账,2019年结账入支出,导致我单位本年度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大幅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3万元,占43.11%;公务接待费支出8.22万元,占56.8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3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3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富源县水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开会等外出办理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6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6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县内外有关工作人员检查、指导、调研、学习交流、汇报富源县水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水利工作情况所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水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8.8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30.18万元,下降50.45%,主要原因是:因为县级财政困难,只能尽力保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转,导致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均比2018年大幅缩减。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国内债务付息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富源县水务局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17309.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817.42万元,固定资产1488.2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8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74.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503.6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167.16万元,无形资产增加3.8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7309.48

15817.42

1488.22

1431.01

44.46

0

12.75

0

0

3.8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地表水:是指陆地表面上动态水和静态水的总称,亦称“陆地水”,包括各种液态的和固态的水体,主要有河流、湖泊、沼泽、冰川、冰盖等  。它是人类生活用水的重要来源之一,也是各国水资源的主要组成部分。

地下水:是指赋存于地面以下岩石空隙中的水,狭义上是指地下水面以下饱和含水层中的水。在国家标准《水文地质术语》(GB/T 14157-93)中,地下水是指埋藏在地表以下各种形式的重力水。

河长制:即由中国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监督索引号53032509033201111


附件1:《富源县水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