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富源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9-21 16:31  来源:富源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富源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10743



监督索引号53032508034201000



富源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负责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富源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市应急管理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有关职责分工。

与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富源县水务局、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①富源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相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 ,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富源县水务局、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富源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②富源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③富源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落实富源县应急指挥机构以及富源县水务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富源县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⑤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和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⑥必要时,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富源县水务局、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富源县应急管理局,以富源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①富源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制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②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富源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明确12个乡(镇、街道)、20多家安委会成员单位、部门“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年初,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二是县安委办对各乡(镇、街道)和安全生产职责部门安全生产共性目标管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呈报县人民政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

2、协调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与全国同步开展了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决策部署,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推动我县安全生产形势好转。

3、行业监管和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1)突出重点行业的监管。

非煤矿山行业:一是认真开展非煤矿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格节后复工复产验收程序,督促全县非煤矿山企业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自查工作。今年以来对全县非煤矿山开展检查共计183座次,对正常生产(建设)矿山检查102座次,未复产及证照不全停产矿山81座次,排查出各类隐患512余条,立即整改202余条,限期整改310余条,依法下达执法文书156份(责令改正指令书58份,现场检查记录63份,整改复产意见书35份),恢复生产(建设)通知书44份、限期开采通知书5份。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督促企业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全面进行隐患整改。二是根据2019年2月28日县转型升级联席会议布置安排,县安监局依照会议通过的《富源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验收方案》,本着三证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原则,于2019年3月1日开始对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了转型升级验收工作,截止6月26日县应急管理局对富源县黄泥河镇鸿运采石厂等44座非煤矿山企业同意通过转型升级。

危险化学品:一是开展了危险化学品节前停工停产检查和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检查。二是认真做好加油站验收工作,今年共完成了2家新建加油站、2家改扩建加油站的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其中中寨、洪渡、团结6家加油站验收合格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思渠加油站正在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之中;三是严格按照加油站延期换证工作,我县今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到期需延期换证的4家,已经到期正在延期换证的1家,即将到期的3家;四是认真开展灌装液化气销售点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市局安排,我局对全县乡镇的灌装液化气销售点进行了抽查检查,发现销售点普遍存在销售门市部混乱、证件没有年审等,我局对存在的问题现场要求业主整改落实,全面了解掌握我县液化气销售安全基本情况,并将建议意见反馈相关部门。五是强化危险化学品日常安全监管,我局根据年初监管计划要求,定期对我县危化品企业进行例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一般隐患要求企业立即整改,重大隐患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改。今年以来,通过对各企业检查(重点为加油站),我县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比较稳定,未发现重大隐患存在,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都已经要求企业立即整改落实。

烟花爆竹:一是强化日常监管工作:我局定期对全县4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2家批发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共检查次数20 余次,发现隐患30余条,立即整改20余条,限期整改10余条。排查烟花爆竹零售户150余户,发现隐患50余条,立即整改50余条,依法查获非法烟花爆竹产品20余件,全部就地销毁。二是加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市应急局和县委、县政府安排,我局上半年开展了多次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其中包括:打击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双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五一期间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等。有效控制了我县烟花爆竹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稳定了我县安全生产形势。三是认真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我局适时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其中包括:烟花爆竹销售市场整治工作,从年初以来,我局共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12起,查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产品566余件,对查获的烟花爆竹产品就地销毁;打击非法生产土制火炮的工作,从年初也来,我局不定期的对乡镇非法生产土制火炮的村寨突击检查,截至目前,共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一处,没收用于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设备7台、半成品一袋。四是督促引导企业开展信息报送工作:根据省、市应急部门工作安排,我县4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全部完成信息化入网工作,并能够及时通过信息系统报送日常工作情况。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县委、县政府按照省、市安委会实行“双主任”制度以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率先完成实行县安委会“双主任”制度,全县13个乡镇已全面实施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了《2019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书》,并督促层层传导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部署重大节日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我县组织召开了阳山县“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开展节假日期间应急管理及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3)多措并举,严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县安委办充分发挥协调统筹、综合监管作用,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收集汇总工作情况,及时汇报通报;组织县公安、交通、应急、住建、消防等职能部门,在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场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联合督查、执法检查、明察暗访行动,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狠抓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

(4)做好汛期防范应对和安全生产值班应急、信息报送工作。汛期是灾害性天气的多发期,今年入汛早、汛期长,县应急、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密切沟通、开展会商研判,及早进行防御防范部署,针对台风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对可能出现的洪涝、地质滑坡、泥石流、崩塌等自然灾害,督促指导各乡镇、县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汛期各类自然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一是加强了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防御防范指引信息;二是迅速行动,全面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提前转移涉危区域群众;三是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严肃值守纪律,确保领导在岗带班、值守人员24小时在位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做好了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及汛期的应急值班值守工作,成功防御了多次台风强降雨天气袭击,确保无人员伤亡。

(5)抓好党风廉政及党建工作。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日常工作中,实行廉政建设目标管理,加强廉政建设教育,让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二是加强党建工作,及时完善党务公开,积极创建六好标杆党支部;三是按照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关精神和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局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6)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攻坚。一是督促协调全县各级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民爆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开展了岁末年初、重大节假日、重要会议、重要时段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确保了全国两会以及重点节日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二是部署开展“7+2”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县持续开展的安全生产“8+5”专项行动,突出重点行业、落实防范措施,切实解决我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4、执法监察方面

(1)承接职能,做好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印发的县应急管理局“三定”方案,顺利承接原富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职能,做好机构改革过渡期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归档富源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移交的安全生产有关执法文书、宗卷、台账等资料,同时承接做好改革前已立案查处的案件,确保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实现平稳有序过渡。

(2)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开展加油站作业安全专项执法行动。

(4)开展安全生产月执法警示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设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大型群众性活动、旅游、工矿商贸、城市运行等“7+2”九类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期间,通过电视、新闻、网站、微信、海报等途径。

4、应急指挥与森林防火方面

(1)建立和完善值班制度,切实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局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人员在岗值班工作,切实做好突发事件、三防、林火卫星热点、森林火灾等情况记录,严格按照程序报告带班领导及上级部门。同时,认真做上传下达工作。

(2)做好系统上报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切好做好全省应急值班系统、森林防灭火系统、安全生产信息统计系统、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系统的报送工作。明确系统报送内容,包括突发事件信息专报、森林火灾统计报表、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信息快报及续报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表、受灾人员生活需救助统计表等;明确专人负责,指定工作人员负责报表的汇总录入上报工作,及时做好上下级的沟通衔接。

(3)切实做好三防工作。各级政府及县三防指挥部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安全生产“8+5”“7+2”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安全大检查,以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危房、削坡建房、简易工棚、铁皮屋、泥砖房、景区(公园)等灾害高风险区和尾矿库、堆渣场、建筑工地、山塘、电站、“三无”船舶等为重点,将安全隐患排查和督查工作贯穿整个汛期,不间断组织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由于层层落实防汛责任制,超前部署,落实措施,我县今年以来没有发生因洪涝、台风等灾害死亡事故。

(4)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森林防灭火措施。9月份进入防火期以来,我县天气持续干燥,气温较同期偏高,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高,为贯彻落实9月6日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省市的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县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特别是2019年国庆及重阳节期间的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及早部署和安排。

(5)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6)做好组织编制收集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各类专项预案工作。

(7)做好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8)做好防灾减灾方面申报与宣传活动工作。应急指挥中心积极做好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推荐工作,在全面考核组织管理、灾害风险评估、应急预案与演练、宣传教育培训、应急储备与避难场所、志愿者队伍建设、资金投入等要素后。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和全国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应急指挥中心通过派发宣传图册,播放宣传视频,开展知识问答及互动小游戏等环节,让群众掌握灾害来临时防灾避险、应急逃生及自救互救的技巧,提升群众防灾减灾意识,进而提升全民防灾减灾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局长 1 名,副局长 4 名,政治部主任 1 名(副科级),安全生产监察专员 1 名(副科级),股级领导职数 7 名。事业编制数2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超出车辆为2012年曲靖市应急管理局配给乡镇街道执法用车,落户在县局,实际为乡镇街道使用,多余车辆富源县应急管理局未预算车辆运行维护费。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503.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3.4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991.08万元,增长193.42%。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代列县消防队收支及本单位人员经费增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项目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48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0.91万元,占总支出的66.53%;项目支出498.46万元,占总支出的33.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991.08万元,增长193.42%。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代列县消防队收支及本单位人员经费增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项目拨款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应急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0.9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928.56万元,增长165.57%,主要原因为代列县消防队收支增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项目拨款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1.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8.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应急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8.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8.46万元,主要原因为代列县消防队收支增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项目拨款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9.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928.56万元,增长165.57%,主要原因为代列县消防队收支增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项目拨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5.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52%。主要用于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代列县消防队收支);

  2.科学技术(类)支出2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1%。主要用于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代列县消防队收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主要用于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2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2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74万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26.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47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74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8.15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9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6.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6.76万元;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43.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64%。主要用于2240101行政运行457.75万元;224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8万元;2240106安全监管32.28万元;2240204消防应急救援344.4万元;2240702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2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47.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42.8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8月公务用车一辆为黄标车报废,公务接待费无资金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79万元,下降43.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5万元,下降35.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4万元,下降55.1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8月公务用车一辆为黄标车报废,公务接待费压缩开支和无资金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占70%;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占3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其中十二辆为乡镇街道应急救援服务中心用车,车辆运行维护费在乡镇预算结算),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安全检查、执法执勤、查灾救灾、其他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9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安全检查督查、各种安委会安全事故调查接待及乡镇人员到局机关办理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0.2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0.53万元,主要原因为支出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富源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112.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0.9万元,固定资产21.19万元。与上年相比,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300平方米,账面原值170.87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9项,账面原值9.8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2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2.09

90.9

21.19

0

0

0

21.19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32508034201111


附件:富源县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