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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9-21 10:56  来源: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10961



监督索引号53032508033301000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职责。拟定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

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

6)承担建立科学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职责。

7)监督管理建筑业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8)拟定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统计职责。

9)承担村镇建设的职责。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

11)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职责,制定执法稽查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12)拟定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

13)承办富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经济发展,“1+4”指标任务超额完成

全年启动和实施城镇建设项目29个,完成城镇固定资产投资10.8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8%。完成房地产销售面积 170622平方米,同比增28.97%。实现房地产从业人员505人,同比增47.23%;实现房地产从业人员工资总额14692千元,同比增50.46%。完成建筑业总产值总产值6.81亿元,同比增速28%,实现建筑业增加值增幅18%

2.抓城市建设,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全年完成总投资2400万元、全长2.23km的胜境街应急修缮工程,完成县城污水管网、检查井和雨水篦子清理、修复,对胜境街、外山口小学旁排水大沟等进行清淤,有效缓解城市内涝问题。完成胜境街道办事处余家屯村村庄道路路基工程179m,筹资26万元新建吸烟室4个、吸烟亭6个、便民烟蒂收集装置230个。县城污水处理厂全年共处理污水1160m³,COD削减量1857.51吨、氨氮削减量301.02吨,出水水质指标达标率100%,达到国家一级A类排放标准。启动总投资约1000万元的胜境街道生活垃圾处理场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启动“美丽县城”建设前期工作,围绕“干净”、“宜居”、“特色”目标,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计划实施项目37个,累计投资约50亿元。

二是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效果显著。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管养,配合完成今飞御景园、宏发梧桐苑、玉顺华府、北城官田头公(廉)租房室外附属工程景观设计方案审查,完成中安街道海坪居委会清水沟村昱安湖景观绿化设计、施工建设,栽植各类植物600余株。对7个园林单位(小区)进行实地评审验收,获评市级园林单位3家,市级园林小区3家,对56个获得省级园林单位(小区)称号的单位(小区)进行实地抽查复查。实施了东门河景观绿化、鸣凤公园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按照精细化管护要求,强化现有绿化管养。投资53万元加强路灯管理养护,县城路灯亮灯率常年保持在98%以上。

3.抓建筑安全,行业领域质量秩序稳定

一是严格落实建设工程监管责任。督促落实建设工程主体责任和监理责任,从建设工程设计、图审、施工许可、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监督等源头加强管理。注重工程实体质量,重点监督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实体质量和钢筋保护层厚度等,对施工现场问题做到现场发现、现场整改。全年下达监督检查执法限期整改通知书232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8份,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责令整改7起。开展建设领域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达标考核工作,对辖区内11家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了达标考核评价,对5个在建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共开展建管、质监、安监联合检查6次,对12个项目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情况,责令强制停工并移交县城市综合管理局进行处罚,累计处罚金额1.9 万元。抓好机构改革前的燃气安全监管,共组织6次燃气安全大检查,发出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208份,全部按期整改。

二是积极推广建筑业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应用。全年监察工程质量52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共计24项,总建筑面积约36万平方米,全部签署了项目负责人质量授权委托书和质量终身承诺书。

三是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许可制、安全报监制等6项制度要求。以安全生产阶段核验为抓手,实行项目包干,实施旁站式监管,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

四是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对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机械、防高处坠落、防坍塌等进行重点治理,加强日常检查和关键环节检查。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创建和“六月安全生产月”宣传等工作,严把建筑工程资质申报关和安全技能培训关,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素质。

五是建立完善农民工工资监控制度。严格执行工程款保证金制度,实现建设领域“双清”工作秩序稳定。

六是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监管。加大对围标、串标、肢解工程划小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全年建设招标工程进场交易招标项目24个,节约资金332.88万元,公开招标率达到100%。

七是宣传人民防空工作的重要性。开展“9.18”防空警示演练,依法收缴易地建设费10.4万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要求,清退2017210日至20181231日之间收取需清退的易地建设费11.9万元。

4.抓民生基础,城乡住房和县城供水有效保障

一是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发展有序。全年新开盘房地产项目5个(今飞御景园、龙泽溪岸、雄达玉顺华府、宏发梧桐苑、金和苑),完成房地产固定投资8.05亿元。完成存量房网签192宗,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946份,完成抵押合同登记备案196宗。完成218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工作和641户廉租住房申请、审核、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发放金额151.1万元。启动投资约3.4亿元的县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改造79159815.63万平方米。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对物业企业乱收费、多收费、少服务、不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对不诚信物业服务企业列入“黑名单”。

二是县城用水安全有效保障。全年投入100余万对县城供水管网进行维护,共抢修改造各类管道2000余米,改造各类管道70余处。完成用户配水管、供水管改造800余户2000余米,实施智能水表改造500余户,投入20余万元加强东堡龙潭水源地保护。加大供水质量和卫生检验管理,全年共安全供水700余万方,售水500余万方,代收污水处理费300余万元。

5.抓脱贫攻坚,农危改和挂钩村脱贫工作精准有力

全年完成5880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及补助资金拨付,指导各乡镇(街道)完成农户危房改造纸质档案规范和电子档案录入,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发现问题进行立行立改。按照“三评四定”、“两公示一公告”等程序扎实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开展建档立卡数据信息调整、补录和档案规范整理工作,确保扶持对象精准,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扶尽扶”。帮助挂钩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200余万元的硬化村内道路1.1公里、串户路1200平方米,改扩建11.2公里进村道路,为独路河村安装太阳能路灯40盏。加大产业扶贫力度,规划流转100亩土地,以点带面引导农户发展特色经济作物。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转移输出劳动力232人,实现户均一人在外务工。将脱贫攻坚与人居环境提升相结合,带领党员、村民定期开展村庄环境卫生清扫行动,整治粪堆未出村、人畜混居和粪水乱流等乱象。普克营村被县委组织部评为“人居环境红旗村”。

6.抓城乡统筹,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

完成墨红镇集镇日处理6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厂和富村镇日处理4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并投入使用,大河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进入工程扫尾。指导完成县城东堡龙潭、响水河水库和洞上水库3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12个自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持续开展县城和集镇以“四治一拆一增”为主要内容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共治理各类脏乱差现象113472件,开展了县城富法路、金城路、建设路、中安街以及法黄路、富江路等主要道路的乱象治理行动10次,彻底解决了市民十分关心的烟草巷占道经营等问题。

7.抓资金筹集,为城乡建设积攒力量

2019年,积极争取的富源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专项债券(一期)项目通过省级评审,获批资金2亿元启动全县12个乡镇(街道)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成功将5个县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入选第三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总投资10.67亿元,专项债券资金需求6亿元。正在申报第四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44个,总投资210.14亿元,专项债券资金需求106.32亿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59,130.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130.0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8126.1万元,增长90.72%,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专项债券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50,13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5.02万元,占总支出的2.26%;项目支出48,998.22万元,占总支出的97.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9129.3万元,增长61.7%,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专项债券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35.0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91.94万元,下降65.88%,主要原因是20198月机构分设,单位部分职能划出,相应运转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998.2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321.23万元,增长77.04%,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专项债券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北片区建设资金支出18300万元,2019年完成北片区14条市政道路、文化北路及规划1号路验收工程;

2.富源县城污水处理费支出1120万元,主要用于县城污水治理,改善人居环境,全年完成了污水处理1160m³;

     3.水库扶持基金2251.72万元,主要用于完成乡镇水库建设,防治水土流失;

4.绿化养护费支出201万元,主要用于20191月至7月县城绿化带、公园广场等绿化管养支出,栽植各类植物600余株;

5.偿还贷款本息支出2430.99万元,主要用于浦发银行、国开行等商业银行贷款;

    6.路灯电费及维护费支出130万元,主要用于20191月至7月县城所有路灯电费及更换路灯电线等方面的支出,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7.沪昆高铁建设专项资金1000万元等用于建设沪昆高铁站前广场各种配套设施建设,沪昆高铁站前广场及进站道路与2019年验收合格;

8.玉顺湖工程专项资金663.73万元,主要用于富源县玉顺湖建设,玉顺湖建设完成投入使用,极大的提高了市民居住环境,增加了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

9.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资金5083.7万元,主要用于富源县2019年全年5880户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及补助;

10.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专项债支出11003.2万元,主要用于完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购置、垃圾渗滤液处置建设、村庄道路建设等;

11.城乡建设项目资金5984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县城、乡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及修缮等;

    12.住房租赁补贴发放97万元,完成218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工作和641户廉租住房申请、审核、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13.其他方面支出共计1852.88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开发、小城镇建设、科教文卫等各种事业发展的补助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58.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6%。与上年对比减少6356.8万元,下降22.14%,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城乡社区环境卫生、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支出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主要用于文化旅游与开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每月生活补助1200/人,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单位部分;

3.卫生健康(类)支出74.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在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

4.节能环保(类)支出5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3%。主要用于县城污水处理服务费;

5.城乡社区(类)支出14,430.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5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日常支出、北片区建设、小城镇建设及还本付息。

6.住房保障(类)支出6,151.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1%。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廉租房补贴、职工住房公积金;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4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主要用于水库建设、地质灾害防治。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7.93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2万元,完成预算的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预算的1.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8月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从我单位划出,其相应经费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4.6万元,下降6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3万元,增长24.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63万元,下降84.7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20198月富源县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从我单位单设出去,相应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万元,占64.94%;公务接待费支出2.81万元,占35.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防洪抢险等应急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8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城镇建设等事业发展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6.48万元,下降57.35%,主要原因是20198月富源县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从我单位单设出去,相应职能的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缴费以及维持日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13514.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163.73万元,固定资产66.9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6283.91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8543.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95.9万元(原因是机构单设固定资产无偿调拨减少),流动资产增加34855.09万元,在建工程增加76283.9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4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25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财政专户资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6.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2.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508033301111






附件: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