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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竹园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9-15 11:19  来源:​富源县竹园镇  作者:​富源县竹园镇  浏览次数:11928

富源县竹园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竹园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竹园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竹园镇党政群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关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富办字〔201198号)。

富源县竹园镇人民政府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 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 、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防风险,守底线,三大攻坚战深入推进

精准脱贫取得决定性胜利。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发起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总攻,顺利通过省级第三方专项评估、国家第三方抽检。2014年以来,累计投入扶贫资金19283万元,9个贫困村(居)委会81个贫困村小组脱贫出列,累计减少贫困人口8613706人。“两不愁”稳定实现,“三保障”水平全面提升,模拟普查全面铺开,百日总攻如火如荼。教育方面,实现贫困人口教育资助全覆盖,发放828名贫困学生补助41万元,为14名深度残疾学生送教上门,全镇无一人因贫辍学。医疗方面,实现建制村卫生室、贫困户医保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应签尽签,签约一人、履约一人、服务一人、做实一人,县域内报销比例90%以上。住房方面,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全部实现搬迁入住,拆旧复垦率达100%,集中安置点配套设施不断完善,后续产业帮扶积极推进。投入资金756万元,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360户。产业带动增收。实施产业扶贫项目11个,有效促进生猪、肉牛养殖,魔芋、蔬菜种植等产业发展,546户贫困家庭直接受益,户均增收3000元以上。就业助力脱贫。做实劳动力转移输出和社会保障服务。完成劳动力就业2.49万人,其中长期外出务工1.32万人。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户均一人以上就业。设置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和公益性岗位,解决贫困人口189人本村就业。多措并举壮大村集体经济。鼓励各村(社区)充分发掘自身资源优势,通过村企共建、发展农业经济、入股分红等方式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污染防治成效明显。一是狠抓日常监管,做到一月一查。促进企业达标排放。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上齐环保设施。二是做好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关闭了40万吨焦化生产线,黄磷厂实施了环保升级改造。三是加大对违法违规排放行为的处罚力度。日常监管实现全天候、全覆盖,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四是加大对辖区内非煤矿山环境保护的整治力度,督促指导完善非煤矿山环保手续。五是狠抓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饮水安全。加强对辖区内饮用水源点管理,划定饮用水源点保护区,水质监测均达合格标准。六是狠抓河道清理。加大对格戛河、新街河、茂兰河河道清理力度,结合人居环境提升,定期清理,水质得到明显改善。七是狠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提升人居环境。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投资300万元实施村庄连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顺利通过省级生态镇验收,糯木、海章、现鸡田、茂兰、纳佐、乐乌、竹园7个村(居)委会成功创建市级“生态文明村”。

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有效。政府债务逐步化解,全面完成市、县下达的债务化解任务。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三保”支出安全。扶贫开发公司平稳运行,公司造血能力增强,金融风险防控加强,小额信贷偿还率不断提升。新冠肺炎爆发以来,全镇上下团结一心,以必胜的信心和决心打赢了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兼顾,积极谋划,奋力减弱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平稳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消极影响。实现全年无群体性事件发生。

2、调结构、提质效,特色产业稳步发展

煤企提效不断推进。加强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瓦斯治理力度,提升煤矿本质安全。2019年全面实现竹园镇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目标。完成原煤产量104.15万吨,洗精煤8.31万吨。农业结构不断调整。努力争取产业扶持政策,发展优势高原特色农业,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扩大特色产业规模和效益,切实增加农民收入,2019年完成11项农业科技措施推广工作,兑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391.12万元,完成绿色证书培训180人,完成农村农业劳动力培训900余人。种养殖业稳步发展。致力打造“千千万万”产业发展品牌。肉牛养殖1000余头,实现产值500余万元。辣椒种植3000余亩,产值达1350余万元。魔芋种植1.8万亩,产值达14000余万元。冬油菜种植3万亩,实现产值1800余万元。

3、优环境、抓增收,乡村振兴开局有力

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一是统筹资金148万元,全镇大动员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好乡村振兴第一战。“户分类、村收集、镇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一体化收转运体系全面建成,2019年全镇共清理垃圾14000余吨。二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竹园镇全面建立健全集镇和村庄卫生保洁制度、严格落实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健全完善集镇和村庄垃圾收集、清运、收费制度。每个自然村明确至少1名环境卫生管理员和2名以上保洁员,形成“有制度、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有评比”的长效保洁管护机制。三是加大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面清除“三堆”,加大环境卫生督查考核力度,做到一月一督查,整治村庄“六乱”污水治理。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和新建居民住宅,发动群众完成农村改厕1720座。四是积极开展竹园镇全民清扫行动。确定每月最后一星期五为竹园镇全民清扫日,组织开展环境清扫行动,群众爱卫保洁意识全面提升。农业产业质效齐升。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5.2亿元、增加1.3亿元,同比增长3.2%3.4%。特色农业发展进一步强化。完成大春粮食播种面积3.44万亩,实现粮食产量2050万公斤。完成中药材种植2000亩,完成各类高产样板种植450余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完成1338510.79万亩耕地确权颁证。完成94个村民小组共105个清查单位清产核资工作。集镇品质显著提升。一是集镇空间进一步拓展。集镇赶集搬迁至沙田佳园集贸市场,彻底解决集镇以路为市的脏、乱、堵等问题。二是投入200万元完成竹园集镇乍勒桥至小石山段道路修缮工程。三是加大集镇秩序和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圆满完成提升人居环境三年行动整治目标任务。强化市场管理,制止随意摆摊设点,摊位实行定点摆放,分类经营,整治乱搭乱建、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排乱倒等情况上万件。

4、强保障、补短板,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及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我镇不断强化执行意识,狠抓落实,各项民生工作齐头并进。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突出“建设、管理、养护”三大主题,奋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第一批完成上色则、树布得、八字、马祥等村共14.582公里进村道路硬化。第二批完成西筛子、许家、下色则、戈白等村共9.7公里进村道路硬化,小拖乌、大拖乌道路硬化工程正在施工中。投资1260万元,完成竹茂公路大修工程,惠及竹园镇辖区3.5万余人。投入40万元对全镇道路进行管养,投入300万元建成生命安全防护工程12.4公里。投入366万元,新建安全饮水工程15件。教育基础更加夯实。新街小学综合楼、竹园小学食堂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投入97万元完成竹园中学天桥建设项目,校园安全进一步提升。2019年中考综合成绩名列全县乡镇第五名。县组织抽考的小学六年级名列全县乡镇第四名。教育工作取得良好实效。建立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实现校园安全“零事故”。民生保障稳步加强。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3千余人,城镇新增就业5千余人。统筹推进扶老、助残、救孤、优抚等事业发展,最大限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达37张,基本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100%。殡葬改革顺利推进。竹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5、迎大庆、保安全,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镇上下紧紧围绕“迎大庆,保安全”总目标,紧盯社会稳定,发现不安定因素及时消除,努力把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一是主动排查,积极化解。接办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等累计230余件。二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线索摸排,2019年以来,核查各级各类涉黑涉恶线索16条。开展各类治安整治专项行动10余次,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三是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出动人员3612人次,车辆946辆次,查出并捣毁填实非法井口1口,制止非法开采行为5起,治安拘留6人。连续14年实现煤矿、非煤矿山、危化企业、工贸企业、烟花爆竹等领域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工作零事故、零伤亡目标。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经济持续安全稳定。

6、转作风、提效能,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把政府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坚持不懈持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把学习新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新思想中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路径,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竹园各项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二是围绕主题教育“为民服务解难题”的目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解决了农村饮水安全、通村通组公路、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厕所革命等一批民生问题,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自觉接受县人大、县政协及社会舆论监督,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11件,办理质量和满意率进一步提高。四是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安全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构建清亲政企关系,完成14家地方煤矿的整治重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竹园镇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是竹园镇人民政府;

2、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是竹园镇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分别是:竹园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竹园镇文化综合服务中心、竹园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竹园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竹园镇2019年末实有人员77人, 编制92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事业人员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8,其中:离休0, 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竹园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竹园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竹园镇2019年度收入合计1996.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8.19万元,占总收入的99.58%,其他收入8.50万元,占总收入的0.42%2018年度收入合计1662.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2.9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019年收入比2018年收入增加333.77万元,增长20.08%2019年拨款收入增加主要是项目拨款增加169.29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竹园镇2019年度支出合计202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5.34万元,占总支出的82.71%;项目支出350.19万元,占总支出的17.29%。 2018年度支出合计174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5.92万元,占总支出的89.65%;项目支出180.93元,占总支出的10.35%。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竹园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75.3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9.4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竹园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0.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9.26万元。

(三)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本年收入1996.6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3.77万元,较上年增加20.0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88.19万元,增加19.56%,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2)本年共计发生支出2025.54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1675.3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2.71%,项目支出350.1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7.29%。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073.9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15.1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5.5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3.7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4.51%;基本建设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342.6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6.9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竹园镇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5.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基本支出1675.3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2.71%,其中:人员经费1160.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10%,日常公用经费405.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90%;项目支出180.9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3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58.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2%,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等。

2、公共安全支出(类)4.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禁毒管理人员支出等。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54.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0%,主要用于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8.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4%,主要用于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等。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0%,主要用于为人民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护服务等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134.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4%,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等。

7、城乡社区支出(类)230.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7%,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等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655.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35%,主要用于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村级事务管理支出等。

9、交通运输支出(类)0.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养护等支出。

10、资源勘探信息支出(类)57.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2%,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公共安全管理等支出。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207.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7%,主要用于国土资源管理、保护,监测等方面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14.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66.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7%,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竹园镇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9.27万元,完成预算的90.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91万元,完成预算的88.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36万元,完成预算的91.33%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竹园镇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6.23万元,下降5.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95万元,下降11.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8万元,下降2.16%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竹园镇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9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9.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9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9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保障全镇工作产生的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9.3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9.3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王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8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镇各相关部门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竹园镇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6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9.90万元,下降 55.94%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主要原因是县乡财政困难,主要保工资发放。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竹园镇资产总额3541.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16.92万元,固定资产2024.0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1.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7.1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541.00

1516.92

2024.08

1234.94

359.33

 

435.8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竹园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富源县竹园镇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项目支出5个,涉及资金350.91万元,受益群众21560人。按照年初预算绩效要求,2019年竹园镇圆满完成年初绩效目标。

2020年竹园镇将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细化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效益。

(详见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会议费支出情况如下表:

竹园镇2019年会议费17.12万元,比2018年减少2.59万元,下降13.14%



2、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本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1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0.07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57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对比分析



3、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年末部门(单位)资产总计3359.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936.91万元。负债总计1260.37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富源县竹园镇人民政府

2020915


附件:富源县竹园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