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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6-04 17:00  来源:富源县司法局  作者:富源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13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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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附件2:

第一部分 富源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富源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3

富源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办理工作。

3、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4、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监狱与社区矫正、监狱与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的衔接工作。

5、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6、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管理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负责本系统执法证件、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管好司法所领导干部。

9、完成市司法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富源县司法局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治科、社区矫正管理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基层工作管理科)和政治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依法治县有关工作、接受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统筹协调。

3、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

4、制定全县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承担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

5、负责全县人民调解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6、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工作,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7、指导、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律师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工作效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4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4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 1人,退休 9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79.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73.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6.53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9.63万元,增幅0.09%,增加原因:增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79.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73.04万元,上年结转6.5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73.04万元(本级财力1273.0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9.63万元,增加了0.09%,增加原因:增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79.5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79.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5.5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7.84万元,减幅为0.06%,减少原因: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减少55.35万元,机关和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5.75万元。项目支出1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84万元,增幅为35.8%,增加原因:2020年增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行政运行740.3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

社区矫正60.48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工作经费。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8.5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4.62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2.31万元。

死亡抚恤1.44万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9.77万元,主要用于缴职工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12.26万元,主要用于缴职工医疗保险。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91万元,主要用于缴职工工伤保险。

住房公积金59.2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6万元;主要用于除专项支出、基本支出外的其他一般性项目支出。

基层司法业务8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业务的支出。 

普法宣传48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工作的各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911.40万元

基本工资190.82万元。

津贴补贴348.87万元。

奖金13.83万元。

绩效工资103.2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4.62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52.31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86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39万元。

其它社会保障缴费5.22万元。

住房公积金59.29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03.26万元

1)基本支出144.26万元

办公费3.1万元,主要用于报刊杂志、办公耗材、办公资料等方面的支出。

印刷费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材料、资料方面的印刷打印制作等支出。

手续费0.04万元,主要用于银行相应手续费。

水费1.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水支出。

电费2.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电支出。

邮电费3.2万元,主要是办公电话费支出。

物业管理费0.7万元,用于办公相关管理方面包括垃圾清运、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2.7万元,用于职工出差下乡方面的支出。

维修(护)费0.67万元,用于办公设备的支出。

会议费0.9万元,用于相关会议支出。

培训费0.5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工作培训。

公务接待费3万元,用于公务往来的接待支出。

劳务费60.48万元,用于聘用人员工资。

工会经费0.2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经费及活动支出。

福利费0.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福利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其他交通费用35.88万元,公务用车改革后,工资发放表公务员交通补贴。

2)项目支出情况

商品和服务支出159万元,其中:办公费35万元,印刷费7万元,咨询费2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8万元,维修(护)费17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8万元,劳务费17万元,委托业务费26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支出29.92万元

离休费15.52万元,离休人员工资。

退休费12.96万元,退休人员2017年提高生活补助部分。

生活补助1.44万元,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4.资本性支出35万元,

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8万元,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7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县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富源县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1万元,较上年减少0.98万元,下降3.0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富源县司法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富源县司法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万元,较上年减少0.98万元,下降24.6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8次,共计接待304人次。

减少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减少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富源县司法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8万元,较上年28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较上年28万元,增长0%。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业务装备专项经费

主要用于提高业务装备配备计划执行率,增强司法机关装备配置、提升装备力量。

(二)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社区矫专项经费

一是控制重新违法犯罪率。二是配合组织部门开展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陪审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在矫社区服刑人员奖惩制度。

 (三) 中央和省级纪检监察普法宣传专项经费

一是继续推进“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二是夯实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利用重要节庆日开展丰富普法形式和内容。三是组织开展“美丽富源·法治富源”建设宣讲活动。

(四)中央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扫黑除恶经费

一是重点开展了大排查大起底工作,深挖彻查“保护伞”,整治包庇纵容“黄赌毒”二是对排查出来的重点刑满释放或解除矫正人员,向公安机关发出以列管函,列入重点人员管理。三是配合开展好每季度一次的扫黑除恶大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五)中央和省级纪检监察法律援助专项经费

一是全县建成173个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二是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三是巩固提升公证工作。四是规范化管理司法鉴定业务。

(六)中央和省级纪检监察基层司法业务专项经费

全面落实“三个一”工程即“一乡一所、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公示牌”,逐步改变我县城乡基层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合理、不均衡状况,实现了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

富源县司法局无重点项目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公用经费:是行政事业单位用于日常办公、业务活动方面的经常性开支。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一般的将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划分为办公费等七项:公用经费中的会议费、车辆大修费、设备购置费、 修缮费和专项业务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80.38万元,其中:办公费3.1万元;印刷费1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水费1.1万元,电费2.6万元,邮电费3.2万元;物业管理费0.7万元,差旅费2.7万元,维修(护)费0.67万元,会议费0.9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60.48万元;工会经费0.29万元;福利费0.1万元。较上年95.23万元减少了14.85万元。减幅为0.15%,减少原因:公用经费标准降低;加强管理,压缩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5

富源县司法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31500111



 


下载:富源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