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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6-02 09:02  来源:富源县民政局  作者:富源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10474

监督索引号53032510031400000

富源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富源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政府采购情况表





富源县民政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以及资金的分配统计、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3)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权限内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社会组织登记和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相关工作。

(4)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5)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和办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地名管理规划和办法,审核申报富源县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工作。承担中心城区街道名称和小区名称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实地认定不一致的纠纷调处、界桩管理和地名普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勘界档案和地名档案管理、地名数据库和勘界数据库更新工作。

(7)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8)拟订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依法查处违法丧葬行为,负责殡葬服务机构的审核报批。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1)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办法,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2)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3)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4)完成市民政局、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富源县民政局机关内设6个科室:办公室,社会救助科,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殡葬管理科,区划地名科,基层建设科。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分别是富源县民政局机关、富源县殡葬管理所、富源县社会福利院、富源县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富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救助管理站、富源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基础,扎实推进民生改善。始终坚持“为民解忧,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聚焦特殊群体,全力推进困难群众“弱有所扶”“困有所助”“难有所帮”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民生保障作用。一是兜底保障助力脱贫攻坚。以“社会保障兜底一批”作为第一要务,瞄准目标任务、实施规范管理、落实精准救助,全面实施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等民生保障工程,着力构建“覆盖全面、救急解难、兜底有力”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安全网,全力推进兜底保障助脱贫。二是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按照“保基本、可持续、广覆盖”的原则,持续推动民生保障领域补短板、强基础工作,圆满完成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及孤儿提标工作,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以精准保障为目标,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低保规范管理水平,实现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的目标。

2、抓重点,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持续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强化基层治理能力,为全县社会治理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一是切实加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本着依法、有序的原则,会同组织部门联合制定《富源县村(居)民委员会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出缺补选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村(社区)在职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和“回头看”工作,确保基层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体现,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3、抓难点,大力发展社会服务。 一是福利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加快发展以残疾人、孤儿、老龄人为主的“补缺型”福利事业,最大限度地满足孤残儿童、老龄人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一是稳步推进养老福利事业。坚持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创新运营机制、激发市场活力、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初步建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二是社会事务管理切实加强。殡葬改革推动有力。始终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惠民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和《曲靖市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方案》精神,着力抓好殡葬改革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区划地名规范有序。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开展一系列关乎边界和谐稳定的“全县行政区域边界隐患排查”工作,有效促进边界地区社会和谐稳定;收养、婚姻登记严格依法。加强婚姻、收养登记规范化管理与服务,狠抓登记合格率。

4、抓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全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努力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到民政工作方方面面。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7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7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6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事业编制24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3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7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1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1,187.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952.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1,234.78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680.53万元对比,增加预算收入28,506.61万元,增加1,063.47%,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未纳入部门预算,只预算人员经费支出,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了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导致2020年部门预算大幅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1,187.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952.36万元,上年结转1,234.7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952.36万元(本级财力29,952.36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80.53万元对比,增加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506.61万元,增加1,063.47%,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未纳入部门预算,只预算人员经费支出,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了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导致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大幅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187.1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9,95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52.36万元,与上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27.37万元对比增加支出28,924.99万元,增加2,815.44%,主要原因以前年度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未纳入部门预算,只预算人员经费支出,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了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导致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大幅增加。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 行政运行517.98万元,占总支出的1.7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2、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56.00万元,占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退休费);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12万元,占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56万元,占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5、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3.48万元,占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费);

6、20801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434.00万元,占总支出的1.45%,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孤儿生活补助);

7、2081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56.00万元,占总支出的0.85%,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8、2081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5,853.00万元,占总支出的19.54%,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城市低保);

9、20819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8,777.00万元,占总支出的62.69%,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农村低保);

10、2082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563.00万元,占总支出的1.88%,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临时救助);

11、2082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救济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12、20821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545.00万元,占总支出的8.50%,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城乡特困供养);

13、2082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137.43万元,占总支出的0.46%,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小乡干部、精简下放人员、两案人员);

14、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68万元,占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行政人员);

15、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9.64万元,占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事业编制人员);

16、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2.73万元,占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2.73万元,占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1万元,占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保险);

19、21011601-卫生健康支出-老龄卫生健康事务-老龄卫生健康事务622.00万元,占总支出的2.08%,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高龄补贴);

20、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8.54万元,占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支出147.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支出17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5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支出10.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支出9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5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5、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1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6、30109-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7、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8、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2.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9、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0、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38.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5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1、30199-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7.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2、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支出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3、30205-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支出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4、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支出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5、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支出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6、30215-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支出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7、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8.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8、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9、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0、3030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支出1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1、30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支出1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2、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支出29,19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90.9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救济费支出2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富源县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60万元,较上年减少0.28万元,下降1.7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富源县民政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上年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富源县民政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60万元,较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0.9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40次,共计接待2150人次。

减少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富源县民政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00万元,较上年减少0.20万元,下降2.7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较上年减少0.20万元,下降2.7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主要原因为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及公务用车审批制度,严格控制车辆油料费及修理费;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富源县民政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3.86万元,其中办公费3.10万元,水费1.00万元,邮电费1.00万元,差旅费1.60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8.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7.00万元,其他交通费10.56万元。和上年机关运行经费148.16万元相比减少114.30万元,减少77.15%,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富源县社会福利中心、富源县殡仪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集中2017年开工建设,2020年项目进入收发阶段,各项支出减少;我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县的要求将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细节,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加强公务车辆的管理,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假日实行封车制度,特殊情况需申请,得到批准后方能派车;严格控制接待规格,公务消费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接待,尽量减少公务接待,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以及号召广大干部职工厉行节约,切实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富源县民政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监督索引号53032510031400111



下载:富源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